
(1) [antithesis;match both sound and sense in two poetic lines]∶[律诗、骈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
(2) [wage war] 〈方〉∶交战
(1).谓当廷奏事。古时皇帝坐朝听政,必设仪仗,百官当廷言事,无所隐秘,故称。《旧唐书·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僂趋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 《唐会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2).左右分设、相对而立的仗卫。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一引 万柘坡 《金鳌玉蝀桥》诗:“晓来浓翠东西映,也算蛾眉对仗班。”
(3).指旧体诗文的词句相对偶。 清 沉德潜 《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 蔡元培 《国文之将来》:“旧式的五七言律诗与骈文,音调铿锵,合乎调适的原则;对仗工整,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 王力 《龙虫并雕斋文集·语言与文字》:“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
(4).交战。《太平天囯资料·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朱锡琨北伐回禀》:“有妖数千在 归德 城边东门,分作三路,忽然而来对仗。” 蔡东藩 《清史通俗演义》第四二回:“巧值 王囊仙 韦七綹鬚 ,至 南笼 与 清 军对仗,两路夹攻,把 勒保 围住。”
对仗是中国传统诗文创作中重要的修辞手法,指通过字音、字义、词性、结构的对称排列,形成具有美感的对偶语句。以下从定义、特点及分类等方面综合解析:
对仗源于古代仪仗队两两相对的排列形式,核心在于“对称”。它要求上下句(或词组)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的基础上,实现字音平仄相对、词性虚实对应。例如杜甫名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名词、动词、颜色词均严格对应。
形式对称
声韵协调
平仄交替,形成抑扬顿挫的节奏。如“平平仄仄平平仄”对“仄仄平平仄仄平”。
意义关联
上下句内容可形成互补(如“青山”对“绿水”)或对比(如“朱门酒肉臭”对“路有冻死骨”)。
类型 | 要求 | 常见文体 |
---|---|---|
工对 | 严格按词类小目对应(如器物对器物) | 律诗、骈文 |
宽对 | 大类词性对应即可(如名词对形容词) | 词、散文 |
流水对 | 上下句意义连贯,如一句话分两句说 | 律诗颈联、对联 |
对仗与普通对偶的区别在于格律要求更严,尤其在平仄和词类细分上。现代创作中可适当放宽,但仍需保持基本对称美。
(注:更多例证可参考《唐诗三百首》及《笠翁对韵》等经典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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