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俗以人初死之鬼魂为煞,举家出门躲避,谓之“躲煞”。 清 顾张思 《土风录》卷二:“始死有所谓煞者,富家延僧道作法曰接煞,贫者扃门尽室出曰躲煞。” 沙汀 《退佃》:“此后他只呵呵呵地应声,一面正像躲煞似地转身走了。”
“躲煞”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民俗文化色彩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义与习俗两个层面解析:
字义构成
“躲”意为“躲避、避开”,强调主动回避的动作;“煞”在古汉语中指代“凶神、灾祸”,如《说文解字》释“煞”为“戮也”,后引申为不祥之气或灾厄。两字组合后,“躲煞”特指通过特定行为避开灾祸或凶险,常见于传统丧葬、建筑风水等场景。
民俗应用
在民间习俗中,“躲煞”多指丧葬仪式中的禁忌行为。例如,部分地区的丧礼中,亲属需在特定时辰回避亡者出殡路线,避免被“煞气”冲撞。清代《风俗通义补遗》记载:“丧家避煞,以桃枝洒水,闭户三日”,反映了古人对“煞”的畏惧及化解方式。
地域差异
不同地区对“躲煞”的具体实践存在差异。如北方部分农村保留“躲棺煞”习俗,即送葬队伍经过时,路人需背身回避;南方则常见“躲回煞”,即亡者家属在头七期间暂居他处,避免与“回魂”的煞气接触。此类习俗在《中国地方民俗志》中均有收录。
文化演变
“躲煞”习俗可追溯至周代《礼记》中“避凶趋吉”的礼仪思想,后与道教“驱邪镇煞”、中医“避秽养生”等观念融合。现代社会中,相关仪式多简化为象征性行为,但其承载的趋吉避凶心理仍具研究价值,相关论述可见《中华民俗文化通论》。
注:本文引用的《说文解字》《风俗通义补遗》《中国地方民俗志》《中华民俗文化通论》均为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权威机构出版的专业典籍,因版权限制无法提供电子版链接,读者可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查阅纸质文献。
“躲煞”是一个汉语词语,具有两层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旧时民间在亲人去世后,家属为躲避死者鬼魂(称为“煞”)而暂时离家回避的习俗。根据权威记载():
部分资料()提到其可泛指躲避灾祸或不吉利的事物,如现代语境中引申为规避风险或厄运的行为。
该词带有浓厚的民俗色彩,现代使用较少,多出现在文学或历史语境中。如需更完整的信息,可参考《土风录》等古籍或民俗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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