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陪从祭祀。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旧制一废难复》:“太庙陪祀,止用五品以上尊官。自吏科都给事中 夏言 ,以加四品服俸求陪祀,上下其议,部覆不许。”参见“ 侍祠 ”。
(2).附祭,配享祭祀。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礼部·议革张浚祀》:“按 高宗 崩时将祔庙,史官 杨万里 ,宰相 周必大 辈,凡号理学大儒,俱欲以 张浚 配,独翰林学士 洪迈 ,谓宜以 赵鼎 、 吕颐浩 陪祀。”
陪祀指在主要祭祀对象旁配享从祀的礼仪制度,多用于宗庙祭祀或圣贤祭祀场合。其核心含义是次要神灵、历史人物或功臣配享主神或主祭对象的祭祀地位,体现尊卑有序的礼制传统。
字源构成
“陪”本义为伴随、辅佐,“祀”指祭祀活动。二字组合后特指祭祀仪式中次要对象的从属地位。《汉语大词典》释为“配享,附祭”,强调其依附于主祭对象的属性。
礼制内涵
在宗法制度中,陪祀是“昭穆制度”的延伸。例如周代宗庙祭祀时,开国君主的兄弟或功臣牌位可陪祀于先王神主两侧,体现“亲亲尊尊”的伦理秩序(《周礼·春官》记载)。
孔庙从祀体系
自唐代起,孔庙以孔子为主祀,历代儒家代表人物如颜回、曾参等列为“四配”“十二哲”陪祀,形成等级化的祭祀结构(参考《曲阜孔庙志》)。
皇家太庙制度
明清时期,帝王太庙中除正殿供奉历代皇帝外,东西配殿设功臣陪祀,如清代张廷玉、鄂尔泰等获此殊荣(《清史稿·礼志》载)。
陪祀制度通过仪式空间强化了主流价值观,如儒家道统传承(孔庙)、忠君观念(太庙),成为传统社会维护文化认同的重要机制。现代语境中,该词仍用于描述宗教仪式或纪念场所的配享关系,但已脱离封建礼教色彩。
参考来源
“陪祀”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陪从祭祀
指在祭祀活动中陪同主祭者参与仪式,通常由官阶较低的官员担任。例如,明代规定太庙陪祀仅限五品以上官员参与,吏科官员夏言曾因品级不足请求陪祀被拒。
附祭或配享祭祀
指次要人物或神灵在祭祀中作为附属对象受祭。例如,南宋时赵鼎、吕颐浩曾被提议作为张浚的陪祀对象。
历史背景
古代祭祀等级森严,高阶官员可直接参与主祭,低阶官员则需在坛下遥拜,称为“陪祀”。明代文献记载了官员品级与陪祀资格的关联,如《野获编》提到五品以上方可陪祀太庙。
具体案例
民间应用
在民俗信仰中,次要神灵常作为陪祀对象。例如,十二婆姐被视为注生娘娘的陪祀女神,象征对生育的多元崇拜。
“陪祀”既指仪式中的从属参与行为,也体现古代礼制等级与信仰体系中的附属关系。其具体形式因历史背景和场景而异,需结合文献与民俗案例综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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