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制,朝廷封授六品以下官称“敕授”。《资治通鉴·唐睿宗景云元年》:“旧制,三品以上官册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
敕授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中的一种任命方式,特指由皇帝直接下诏书(敕书)授予中低级官员官职的行为,区别于更高规格的“制授”和“册授”。其核心含义与特点如下:
任命主体与形式
敕授的任命权专属皇帝。任命时,皇帝会颁发专门的敕书(诏令文书的一种),明确授予官职。这体现了皇权对官员任免的直接掌控。
官职品级范围
敕授主要适用于五品及以下的中低级官职。例如在唐代,三品以上官职通常由更隆重的“册授”任命,而五品至三品(或特定六品)官职则由“制授”任命,敕授则覆盖了品级更低的官员群体。这是唐代官制中“三品以上册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原则的具体体现。
制度规范与程序
敕授并非随意行为,而是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制度规定。唐代的《唐六典》《通典》等典籍详细记载了不同品级官职对应的任命方式。吏部(负责文官选任)或兵部(负责武官选任)会根据规定程序提名候选人,经审核后,由皇帝以敕书形式正式任命。
与“制授”“册授”的区别
权威参考来源:
“敕授”是古代(尤以唐代制度为典型)皇帝通过颁发敕书,任命五品及以下中低级官员的特定方式。它体现了皇权对官僚体系人事任免的直接控制,并与更高规格的“册授”“制授”共同构成了等级分明的职官任命制度。其具体适用范围和程序在《唐六典》《通典》等权威典籍中有明确规定。
“敕授”是古代中国(尤其是唐代)官职授予制度中的特定术语,其含义与使用场景如下:
“敕授”由“敕”(皇帝诏令)和“授”(赋予官职)组成,指通过皇帝敕令授予官职。这一制度主要用于唐代,代表皇权的直接任命。
根据《资治通鉴》记载,唐代官职授予分三级:
该词也引申为权威者对下属的正式任命,强调自上而下的权力行使。例如明清时期虽无严格敕授制度,但“敕封”等类似概念仍存。
提示:如需具体历史案例或与其他任命方式的对比,可查阅《资治通鉴》或唐代典章制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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