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分比于君主。《韩非子·说疑》:“内宠并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及《汉语大词典》均未收录“拟主”作为独立词条。根据汉语构词法分析,“拟”意为模拟、仿效,“主”可指主体、主人或主导者。二者组合可理解为“模拟主导者”或“拟定的主体”,这一解释符合《现代汉语语法信息词典》对动宾结构的分析框架。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中,“拟”的释义包含“设计”和“起草”的引申义,如“拟稿”“拟订方案”等用法,这与“拟主”中“拟定主体”的构词逻辑具有一致性。需要注意的是,该组合词在国家标准《汉语词语切分规则》中属于非固定搭配,建议使用场景中提供具体语境说明。
对于专业领域可能存在的特殊用法,建议参考《辞海》第七版哲学分册中关于“拟主体性”概念的论述,该条目涉及哲学语境下拟人化主体的理论建构。在实际使用中,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规范用词的要求,优先选用已有权威释义的规范词汇。
“拟主”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拟主”读作nǐ zhǔ,核心含义为“越分比于君主”,指臣子或下属在行为、权力上逾越本分,自比君主。这一概念源自法家经典《韩非子·说疑》,原文提到:“大臣拟主,乱之道也”,强调臣子僭越会导致国家混乱。
政治背景
在古代君臣伦理中,“拟主”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常与“内宠并后”“外宠贰政”等乱象并列,警示权力失衡的危害。
现代延伸
部分现代解释(如)将其扩展为修辞手法,指用拟人化方式描述事物。但此说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与其他词语(如“拟人”)混淆,需谨慎使用。
“拟主”主要作为历史政治术语使用,强调等级制度下的权力规范。如需引用修辞学含义,建议优先使用“拟人”“拟物”等通用术语。更多古籍原文可参考《韩非子》或权威词典(如沪江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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