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拗体的律诗。 清 施补华 《岘佣说诗》二二:“拗律不可轻作,此是已成功夫。初学时须律协声稳,不惟五律为然也。” 朱东润 《杜甫叙论》:“其次我们讨论拗律,这也是 杜甫 的一种创造。”参见“ 拗体诗 ”。
“拗律”是古典诗歌中的术语,特指在律诗中打破常规平仄格律的创作形式。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拗律指整首律诗中存在多处不符合平仄规则的“拗句”,或联与联之间失粘(即上下联平仄不连贯)的现象。这类诗被称为“拗体律诗”,属于律诗中的变体。
历史背景与代表人物
拗律的创作方法始于唐代杜甫,并在宋代被方回等学者系统归纳。杜甫通过刻意调整平仄,增强诗句的顿挫感,如《白帝城最高楼》即典型拗律作品。
特点与分类
创作意义
清代施补华指出“拗律不可轻作”,需在掌握常规格律后尝试。这种形式既体现诗人突破束缚的创新,也考验对声律的驾驭能力。
注意:另有成语“拗律”(ǎo lǜ)指刁难法律,但此含义较少见,需结合语境区分。
拗律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分别是“拗”和“律”。其中,“拗”是由部首手和字形“敲裂”组成,拆分部首为手,笔画为5画;“律”是由部首彳和字形“吕”组成,拆分部首为彳,笔画为9画。
拗律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经书《易经》,其中“拗律”一词用来形容乐律的变化和扭曲。后来,这个词逐渐被引申为指人的行为、言语不正直,不合常理。
拗律的繁体字为「拗律」。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常常有变化,但根据史料记录,拗律在古代写法中仍然保持相对稳定。以小篆为例,拗的字形在小篆中类似于今天的“拗”,律的字形则与今天的“律”相似。
1. 他的言论拗律异常,完全不顾事实和真相。
2. 这个节目的剧情拗律离奇,让人难以接受。
拗劲、拗口、拗断、吕律、律诗
邪门、匪夷所思、诡异
正直、合理、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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