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菟丝与女萝。《诗·小雅·頍弁》“蔦与女萝” 毛 传:“女萝,菟丝,松萝也。” 陆德明 释文:“在草曰菟丝,在木曰松萝。”后用以泛指藤萝之类的植物。 唐 陈翊 《郊行示友人》诗:“醉向丝萝惊自醒,与君清耳听松湍。” 唐 温庭筠 《古意》诗:“莫莫復莫莫,丝萝缘涧壑。”
(2).菟丝、女萝均为蔓生,缠绕于草木,不易分开,故诗文中常用以比喻结为婚姻。《古诗十九首·冉冉孤生竹》:“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 唐 范摅 《云溪友议》卷一:“不念糟糠之情,别倚丝萝之託。” 元 柯丹丘 《荆钗记·受钗》:“愿天早与人方便,丝萝共结。” 清 钱泳 《履园丛话·谭诗·以诗存人》:“空负丝萝约,兰闺泪满襟。”
“丝萝”是汉语中具有文化意象的复合词,由“丝”和“萝”两种植物名称组成,具体释义如下:
一、基本释义 “丝”指菟丝子,属旋花科寄生草本植物;“萝”指女萝(即松萝),为松萝科地衣类植物。两者均依附其他植物生长。《本草纲目》记载:“菟丝子柔韧如丝,女萝蔓延似网,皆无根须,寄生于乔木”。
二、比喻义与文学内涵 古代文学中,“丝萝”多比喻婚姻关系,特指女子依托夫家生存的状态。如《古诗十九首》有“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之句,以寄生植物的特性暗喻传统婚恋观中的依附性。明清小说亦用“丝萝之托”形容女子婚嫁。
三、语义扩展 现代汉语中,“丝萝”可引申为“脆弱而缠绵的情感联结”,例如:“他们的缘分如丝萝,美丽却难经风雨”(当代散文集《草木清欢》)。此用法多见于文学评论领域。
注:本文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中国植物志》等典籍,及古典文学作品中的语用实例。
“丝萝”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以下多层含义及用法:
婚姻象征
因菟丝与女萝缠绕草木难以分离,诗文常以此比喻婚姻结合。例如《古诗十九首》中“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以及唐代范摅《云溪友议》中“别倚丝萝之託”,均用此意象表达婚姻的紧密联结。
女性特质描写
可形容女子体态轻盈柔美或性格温婉细腻,如唐代温庭筠诗句“丝萝缘涧壑”暗含柔美意境。
需注意,现代汉语中“丝萝”的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古典文学或特定修辞场景中。其核心意象始终围绕依附、缠绕、联结的自然特性展开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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