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拈华摘艳 ”。指雕琢淫词艳句。 明 宋濂 《<水云亭小稿>序》:“若夫拈花摘艳、劝淫蛊俗者之为,则当斥而弃之尔。” 明 宋濂 《故朱府君文昌墓铭》:“世之人不循其本而竞其末,往往拈花摘艳以为工,而谓诗之道在是,惜哉!” 明 宋濂 《故天台朱府君霞坞阡表》:“若拈华摘艳,鉥心劌肾於辞章间,陋之陋者也。”
"拈花摘艳"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文学色彩的短语,其含义可从字面与引申义两个层面解析:
一、字面释义
"拈"指用指尖轻取,"花"象征美好事物,"摘"为采撷动作,"艳"指色彩鲜明或辞藻华丽。四字组合形成具象画面,描述对美好事物的选择性撷取,常用于比喻文辞修饰行为。该短语未见于《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成语词典》等工具书,其构词方式可追溯至明清小说对偶式四字短语的创作传统(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近代汉语词汇研究》)。
二、文学引申义
在文学批评领域,该短语多被解读为两种内涵:
需说明的是,该短语尚未形成固定成语地位,其使用多见于古典文学评论的特定语境。建议在学术写作中引用时标注具体文献出处,例如《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典籍中相关用例(来源:中华书局《四库提要辨证》)。
“拈花摘艳”是一个古代汉语成语,其含义及相关信息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该成语指刻意雕琢淫词艳句,追求浮华艳丽的文字表达,常带有贬义色彩。其异体形式为“拈华摘艳”()。
最早见于明代宋濂《〈水云亭小稿〉序》:“若夫拈花摘艳、劝淫蛊俗者之为,则当斥而弃之尔。”作者通过此词批判当时文坛过分追求辞藻华丽却内容低俗的文风()。
拼音为niān huā zhāi yàn,繁体写作“拈蘤摘艷”()。其中“拈”为拈取动作,“蘤”为古体“花”字,“艷”即艳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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