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婚礼六礼之一。纳吉之后,择日具书,送聘礼至女家,女家受物复书,婚姻乃定。亦称文定,俗称过定。《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 齐 纳币。” 宋 苏轼 《书刘庭式事》:“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约而未纳币也。”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细询始末,乃知女十岁失母,鞠于外氏五六年,纳币后始归。”
纳币是古代中国婚姻礼仪“六礼”中的第五个环节,特指男方在确定婚约后,向女方正式交付聘礼的仪式。其核心含义可分解为:
字义解析:
仪式定位:
纳币居于“纳吉”(占卜吉兆)之后、“请期”(商定婚期)之前,是婚约成立的物质象征。《仪礼·士昏礼》明确记载“纳征”为“玄纁束帛、俪皮”(黑红两色的帛十端、成对的鹿皮),周代起即为定制。
文化内涵:
历史演变:
汉代以降,纳币改称“纳征”(“征”意为成),明清时俗称“过大礼”。仪式逐渐简化,但核心“以财为礼”的特征延续至近代。现代部分方言区(如闽南)仍保留“纳币”一词指代彩礼。
权威参考来源:
“纳币”是中国古代婚礼“六礼”中的重要环节,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纳币是古代婚姻仪式的第四步,指男方在“纳吉”(占卜得吉兆)后,择定吉日将聘书和聘礼送至女方家,女方接受后双方正式订立婚约。这一环节标志着婚姻关系的确立,俗称“过定”或“文定”。
二、别称与演变
纳币在不同文献中也被称为“纳征”“纳成”或“纳币”,其中“纳征”强调聘礼的交付,“纳币”则突出以财物为信物。这一礼仪在《周礼》中已有记载,并延续至明清时期。
三、历史文献例证
四、文化意义
纳币不仅是财物交接,更象征男方对婚姻的诚意和两姓家族的联合。其仪式性远大于经济性,体现了古代“聘则为妻”的礼制观念。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婚礼六礼的全流程,可参考《仪礼·士昏礼》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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