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納吉之後,擇日具書,送聘禮至女家,女家受物複書,婚姻乃定。亦稱文定,俗稱過定。《春秋·莊公二十二年》:“冬,公如 齊 納币。” 宋 蘇轼 《書劉庭式事》:“未及第時,議娶其鄉人之女,既約而未納币也。”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二》:“細詢始末,乃知女十歲失母,鞠于外氏五六年,納币後始歸。”
“納币”是中國古代婚禮“六禮”中的重要環節,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納币是古代婚姻儀式的第四步,指男方在“納吉”(占卜得吉兆)後,擇定吉日将聘書和聘禮送至女方家,女方接受後雙方正式訂立婚約。這一環節标志着婚姻關系的确立,俗稱“過定”或“文定”。
二、别稱與演變
納币在不同文獻中也被稱為“納征”“納成”或“納币”,其中“納征”強調聘禮的交付,“納币”則突出以財物為信物。這一禮儀在《周禮》中已有記載,并延續至明清時期。
三、曆史文獻例證
四、文化意義
納币不僅是財物交接,更象征男方對婚姻的誠意和兩姓家族的聯合。其儀式性遠大于經濟性,體現了古代“聘則為妻”的禮制觀念。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婚禮六禮的全流程,可參考《儀禮·士昏禮》等典籍。
《納币》這個詞是指舊時代的一種銀币,也叫做“納子”。它是清代道光年間(1821-1850年)流通的一種貨币,當時主要用于河北、山東、江蘇等地,流通時間較短。
“納币”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纟(纟是紡織品)和币(金錢)。纟的拼音是sī,使用了3個筆畫;币的拼音是bì,使用了4個筆畫。
《納币》一詞來源于民間的俗稱,主要是因為此币面值較小,與細練如紡紗之意相近,因而被稱為“納币”。
《納币》的繁體字寫法為「納幣」。
古代的漢字寫法有所不同,相對于現在的簡化字,古時候的「納币」寫作「納幣」。
1. 這枚納币在當時是非常流行的貨币之一。
2. 我家祖傳了一些古代的納币,十分珍貴。
納稅、納糧、納百川、币值、币面等。
納子、納貢、繳币、出納。
發币、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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