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vil products] 民用产品, 特指军工厂所生产的民用产品
人的品德。 张竹君 《女子兴学保险会序》:“夫女子为人羣之母,母教之不讲,民品所由败也。”
民品是汉语词汇中"民用产品"的简称,指供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使用的工业制成品。该术语包含三层核心内涵:
产品属性界定 专指非军事用途、非政府专用的大众消费品,与"军品"构成对应概念。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释义,其核心特征是"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工业化产品"。
使用范围标准 需符合国家《消费品分类与代码》GB/T 36431-2018标准,涵盖18个产品门类,包括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文化办公用品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行业分类体系强调其必须具备"批量生产、市场流通、自主选购"特性。
语用特征演变 该词最早见于19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文件,原为"民用工业品"的缩略语。《现代汉语词源》收录其词形流变过程,显示使用频率在加入WTO后显著提升,现已成为制造业和商贸领域的规范术语。
相关专业术语包括"军民融合品"(具有双重用途的产品)、"特供品"(专项供应产品)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民用产品术语白皮书》建议在正式文书中优先使用全称"民用产品",而"民品"多用于行业交流场景。
关于“民品”的详细解释如下:
狭义解释
民品通常指“民用产品”,特指军工厂生产的非军用商品,即军工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而开发的民用产品(如家电、工具等)。这一含义常见于工业领域。
广义解释
民品泛指满足民众日常生活、生产消费需求的各类商品和服务,包括食品、服装、家居用品等基础消费品,以及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社会服务。
在古籍或特定文献中,“民品”曾被用来指代“人的品德”。例如,张竹君在《女子兴学保险会序》中提到母教对民品(即民众道德)的影响。但这一用法在现代已较少见。
根据经济分析,民品市场需求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稳定性。随着消费升级,智能家居、健康医疗等新兴民品领域增长显著。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行业数据,可参考和讯网等经济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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