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的意思、民盟的详细解释
民盟的解释
词语分解
- 民的解释 民 í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
- 盟的解释 盟 é 旧时指宣誓缔约,现指阶级的联合,国与国的联合:盟军。盟友。同盟国。盟约。山盟海誓。 指结拜弟兄:盟兄。盟弟。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单位。 发(誓):盟誓。 笔画数:; 部首:皿;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民盟(全称: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以下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结合权威来源对其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民盟指“中国民主同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其名称中:
- “民”:代表“民主”与“人民”,体现政党以推进民主政治、服务人民利益为宗旨;
- “盟”:意为“同盟”“联合”,反映其由多个政治团体联合成立的历史背景。
二、历史渊源与性质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初名“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成立初期主张“团结、民主、抗日”,后发展为反对内战、争取民主的重要力量。1948年公开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标志着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
三、组织定位与职能
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民盟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核心职能包括:
- 参政议政: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
- 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 社会服务:发挥教育、科技界别优势,推动社会发展。
四、社会角色
民盟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多党合作、促进科学决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有机组成。
参考来源说明:
- 中国民主同盟官网《中国民主同盟章程》(www.dem-league.org.cn)
-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盟”字释义(商务印书馆)
- 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的民主党派》概况(www.zytzb.gov.cn)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2007年发布)
网络扩展解释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中国的民主党派之一,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基本概况
- 全称:中国民主同盟
- 成立时间:1941年3月19日成立于重庆,最初名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现名
- 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属于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成特点
成员主体为文化教育、科学技术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具有政治联盟性质。截至2014年统计,民盟成员超过25.8万人,是民主党派中规模最大的。
三、历史贡献
- 抗日战争时期主张"团结、民主、抗日"
- 1948年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参与新政协筹备
- 1949年后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建设
四、组织结构
历任领导人包括张澜、沈钧儒、费孝通等知名人士,现任主席为丁仲礼。总部现设于北京,在各省设有地方组织。
(注:成员数量等数据引自2014年统计,最新数据可参考民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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