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 江 北地区的一种杂役。指官府将官马分派给民户饲养,过一定时期后再由民户将马解送指定地点,由官府验收。 明 谢肇淛 《五杂俎·地部二》:“ 江 北俵马之役最称苦累,而寄养之户尤多败困。”
俵马
一、基本定义
“俵马”为古代汉语复合词,由“俵”与“马”组合而成。“俵”指分发、分派,《汉语大词典》释“俵”为“分给;分配”;“马”即马匹。合称“俵马”,特指古代官府将官马分派给民户饲养的制度,属徭役形式之一。该制度要求农户承担养马之责,马匹所有权归官府,养马户需确保马匹健壮以备征用。
二、历史制度背景
俵马制盛行于宋、明两代,是重要的马政措施:
三、制度运作与影响
四、语义延伸与文化关联
“俵马”一词亦反映古代马政与社会经济的紧密联系。其制度设计体现了以民力补官需的传统治理逻辑,成为后世研究徭役制度的重要案例。现代汉语中,“俵”字已罕用,但“俵马”作为历史术语仍见于典章文献研究。
参考来源:
“俵马”是明代在江北地区推行的一种特殊赋役制度,具体含义和运作方式如下:
基本定义
指官府将官方马匹分配给民间百姓饲养,民户需定期将养成的马匹解送至指定地点,由官府验收合格后完成服役。
历史背景与目的
该制度主要存在于明代江北地区(今江苏、安徽北部等地),目的是利用民间资源分担官马养殖压力,保障军队、驿站等官方用马需求,同时降低政府直接养马的成本。
具体运作流程
社会影响
俵马本质是变相赋役,虽缓解了官府压力,但加重了百姓负担。明中后期随着土地兼并加剧,无地或少地农户仍被强派养马任务,导致民怨频发,成为明代江北社会矛盾之一。
扩展说明:此制度与“江南粮赋”形成对比,反映明代南北地区差异化的赋役政策。其名称中“俵”字意为分发,读音为“biào”,凸显官府摊派特点。
阿纵哺食长袜嘲喧稠紧紧村翁大根脚丹局倒闭大尊赶罗高位重禄根本法规矩准绳海蜃韩坛黑彪河星红通通花城淮涡神环镇琥珀饧践妖监作假延寄灭抗世款关联屯陵空另请高明卢延让率众马牌明幽攀诬翩绵弃废青云交奇秀碕礒羣神擅杀生土市直书笥竦辔松台甜物通浚投窜透辟位版诬玷武刚车详许先见泻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