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帝王祭祀行大礼前夕奏乐严鼓,侍卫警夜,止人清场,谓之“警场”。 宋 洪适 《转对札子》:“今所用鼓吹警场诸工,凡一千一百五十有九人。” 宋 洪迈 《容斋五笔·冥灵社首凤》:“ 光尧 上仙,於梓宫发引前夕,合用警场导引鼓吹词。”
(2).指负责警夜守鼓的卫士。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车驾宿大庆殿》:“又置警场於 宣德门 外,谓之武严兵士。”《宋史·乐志十五》:“国家大饗、乘舆斋宿必设警场,肃仪而严祀事。”
“警场”是一个具有历史语境的中文词汇,其含义主要分为两类,具体解释如下:
古代帝王祭祀仪式中的环节
指帝王在举行祭祀或重大典礼前夜,通过奏乐、击鼓等方式肃清场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以确保仪式庄重。这一过程包含侍卫巡查、夜间警戒等环节()。
例:宋代洪适《转对札子》提到“鼓吹警场诸工”,即描述此场景。
负责警戒的卫士
衍生含义指代执行夜间守卫、击鼓报时的士兵。如《宋史·乐志》记载,帝王斋宿时必设警场,由卫士维护秩序()。
部分资料(如)提到“警场”可指警察学校或工作场所,但此用法权威性较低,且未见于主流词典或文献,可能是特定语境下的引申或误用()。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东京梦华录》《宋史》等文献原文(来源:、4、5)。
《警场》指的是警察工作的地方,也可泛指被警察用于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的工作场所。这个词来源于中文的汉字,先进的文化中的传统常用字。
警场这个词可以拆分成两个部分:警和场。警的部首是言,总的笔画数是十一,场的部首是土,总的笔画数是三。
《警场》的繁体字为「警場」。
在古时候,「警场」的写法也存在一些变化,常见的写法为「警廠」。虽然写法不同,但字义相同。
1. 警察们在警场上勤勤恳恳地工作,为社会治安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 市民来到警场报案,希望能够得到警察的帮助。
1. 警察局:指的是警察所在的机构或办公地点。
2. 警务:指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和任务。
3. 警力:指警察的人员数量和实力。
1. 警局:指警察办公的地方,与警场的意思相同。
2. 警察厅:指的是一个更大的警察机关或者警察总部。
1. 罪犯:指违法犯罪的人,与警场的意思相反。
2. 罪恶:指犯罪行为或邪恶的意思,与警场所追求的社会安全和法治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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