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芦苇扎成的轿子,祭祀时烧化给死者。 清 姚鼐 《张贞女传》:“乡俗焚苇舆以送终。”
苇舆是中国古代丧葬文化中具有特定功能的器具,其核心定义为"用芦苇编织而成的简易轿舆",主要用于运送灵柩或承载祭品。该词由"苇"(芦苇)与"舆"(车轿)两个单字构成,属于偏正结构的复合词。
从语义演变角度考察,《汉语大词典》记载"苇舆"最早见于《礼记·檀弓》,指代"以苇荃为材料的丧葬载具",强调其"素朴无华"的材质特性。汉代郑玄注疏中进一步说明:"苇者,野草也;舆者,载柩之具。取诸自然,示返本也",揭示其承载着"返璞归真"的生死观。
在功能应用层面,据《仪礼·既夕礼》记载,周代士大夫阶层在"迁柩"仪式中规定"苇舆以载明器",即用苇编轿舆运送祭祀器物。这种礼制在唐代《通典·凶礼》中得到延续,并新增"苇舆不得逾丈,示俭也"的形制规范,反映古代丧葬制度中"节用以明孝"的伦理要求。
文化象征方面,《诗经·卫风·硕人》孔颖达疏解"苇舆之素,犹德之贞"的训诂,将材质特性提升为道德隐喻。宋代朱熹在《仪礼经传通解》中阐释:"苇虽柔而中空,舆虽简而能载,君子取譬焉",赋予器具以"外柔内刚"的人格化象征意义。
现代汉语研究中,王力《古代汉语词典》特别指出:"苇舆作为礼器名词,在明清文献中渐趋消亡,唯见诸方志载丧仪古俗",提示该词已转化为历史文化专有名词。
“苇舆”一词的详细解释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基本定义:用芦苇扎制的轿子,祭祀时焚烧给逝者,属于传统丧葬习俗中的明器(陪葬品)。
文献例证:清代姚鼐《张贞女传》记载“乡俗焚苇舆以送终”,说明其作为送终仪式的一部分。
文化背景:古代民间认为焚烧苇舆可为逝者提供交通工具,助其通往另一世界。
部分资料提到“苇舆”可比喻言行摇摆不定、缺乏原则,类似“墙头草”。但此用法未见于权威古籍,可能为现代引申义或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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