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戒勅 ”。1.告戒。 汉 蔡邕 《独断》卷上:“戒书,戒敕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三国志·魏志·中山恭王衮传》:“ 袞 忧惧,戒敕官属愈谨。”《宋书·萧惠开传》:“ 惠开 先与 兴宗 名位略同,又经情欵,自以负衅摧屈,虑 兴宗 不能诣己,戒敕部下:‘ 蔡会稽 部伍若借问,慎不得答。’” 宋 苏辙 《颍滨遗老传》下:“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宋 岳飞 《奏乞出师札子》:“今日唯赖陛下戒勅有司,广为储备。”
(2).即戒书。 汉 代皇帝四种命令之一。 汉 蔡邕 《独断》卷上:“戒书,戒敕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被敕,文曰‘有詔敕某官’,是为戒敕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诏策》:“ 汉 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詔书,四曰戒敕。敕戒州部,詔誥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参见“ 戒书 ”。
“戒敕”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戒敕”读作jiè chì,核心含义为告戒、训诫,特指古代帝王发布的正式告诫文书。该词可拆解为:
汉代诏令分类
汉代皇帝的正式命令分为四类():
应用对象
主要用于戒敕刺史、太守及边疆军事长官(),强调职责规范或警示过失。例如《三国志》记载,中山恭王曹衮因行为不当被朝廷“戒敕官属”,要求加强约束()。
后世亦称“戒书”,逐渐演变为对官员的通用告诫文书。其内容多涉及廉政、勤政或军事纪律要求,具有行政规范和法律约束的双重性质。
《戒敕》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警告、告诫、劝戒。它通过切实的行动、规范的言行来达到对他人进行教育和规劝的目的。
《戒敕》的部首是「戈」(gē),笔画数为11划。
《戒敕》是由「戒」和「敕」两个字组合而成的。其中,「戒」意为警戒、告诫,「敕」表示命令、劝诫之意。两个字合在一起,表达了对他人发出警告或警戒的行动。
《戒敕》的繁体字为「戒戒」。
在古代,「戒敕」的写法可能会有所变化。可以是「戒戒」、「敕戒」等写法,但整体含义和现代作用相同。
他对罪犯严厉发出了一份《戒敕》,警告他们必须改过自新。
组词:警戒、告诫、劝戒、警示、警告
1. 劝诫:以劝勉、告诫的方式规劝他人。
2. 告诫:通过告知后果、警告他人远离危险。
纵容、放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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