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戒勅 ”。1.告戒。 漢 蔡邕 《獨斷》卷上:“戒書,戒敕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三國志·魏志·中山恭王衮傳》:“ 袞 憂懼,戒敕官屬愈謹。”《宋書·蕭惠開傳》:“ 惠開 先與 興宗 名位略同,又經情欵,自以負釁摧屈,慮 興宗 不能詣己,戒敕部下:‘ 蔡會稽 部伍若借問,慎不得答。’” 宋 蘇轍 《颍濱遺老傳》下:“邊臣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敗壞疆議,理須戒敕。” 宋 嶽飛 《奏乞出師劄子》:“今日唯賴陛下戒勅有司,廣為儲備。”
(2).即戒書。 漢 代皇帝四種命令之一。 漢 蔡邕 《獨斷》卷上:“戒書,戒敕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被敕,文曰‘有詔敕某官’,是為戒敕也。”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诏策》:“ 漢 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敕。敕戒州部,詔誥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參見“ 戒書 ”。
“戒敕”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戒敕”讀作jiè chì,核心含義為告戒、訓誡,特指古代帝王發布的正式告誡文書。該詞可拆解為:
漢代诏令分類
漢代皇帝的正式命令分為四類():
應用對象
主要用于戒敕刺史、太守及邊疆軍事長官(),強調職責規範或警示過失。例如《三國志》記載,中山恭王曹衮因行為不當被朝廷“戒敕官屬”,要求加強約束()。
後世亦稱“戒書”,逐漸演變為對官員的通用告誡文書。其内容多涉及廉政、勤政或軍事紀律要求,具有行政規範和法律約束的雙重性質。
《戒敕》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警告、告誡、勸戒。它通過切實的行動、規範的言行來達到對他人進行教育和規勸的目的。
《戒敕》的部首是「戈」(gē),筆畫數為11劃。
《戒敕》是由「戒」和「敕」兩個字組合而成的。其中,「戒」意為警戒、告誡,「敕」表示命令、勸誡之意。兩個字合在一起,表達了對他人發出警告或警戒的行動。
《戒敕》的繁體字為「戒戒」。
在古代,「戒敕」的寫法可能會有所變化。可以是「戒戒」、「敕戒」等寫法,但整體含義和現代作用相同。
他對罪犯嚴厲發出了一份《戒敕》,警告他們必須改過自新。
組詞:警戒、告誡、勸戒、警示、警告
1. 勸誡:以勸勉、告誡的方式規勸他人。
2. 告誡:通過告知後果、警告他人遠離危險。
縱容、放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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