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奸擄燒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該成語指代奸淫婦女、搶劫財物、殺人放火等極端暴行,常用于描述戰争或動亂中侵略者、匪徒的殘暴行徑。
出處與典故
出自姚雪垠的曆史小說《李自成》第三卷第四十五章:“老頭子說:‘别看他們這樣,這叫做假行仁義,收買人心。等他一占了開封,就會奸擄燒殺,無惡不作。’”。
結構與用法
例句與語境
例如:“我們中國被小日本欺壓,他們在我們的國土上奸擄燒殺,無惡不作。”(出自《李自成》相關引用及現代造句)。
補充說明
該成語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作品中,反映戰争、暴亂等場景下的極端暴力行為,具有強烈的譴責意味。
《奸擄燒殺》是一個漢字詞組,意思指的是以強暴、擄掠和殺害為手段進行惡劣活動。它用來形容犯罪分子肆意傷害、奪取他人生命和財物的行為。
詞組《奸擄燒殺》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奸擄燒殺》一詞最早見于《前漢書·杜預傳》:“自古以來,奸虜掠殺為亂。”這個詞組在漢語中廣泛使用,是用來描述惡意傷害、奪走他人生命和財産的暴力行為。
在繁體字中,《奸擄燒殺》的字形保持不變。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是《奸擄燒殺》這個詞在古代寫法上并沒有明顯變化。
1. 這個村莊曾經經曆了一次可怕的《奸擄燒殺》。
2. 在戰亂年代,無數婦女和兒童成為了《奸擄燒殺》的犧牲品。
1. 奸徒:指行為不端、犯罪的人。
2. 擄掠:指通過強行攫取,掠取他人的財物或人員。
3. 燒殺:指用火焚燒并殺害他人。
1. 暴行:指兇殘、惡劣的行為或行徑。
2. 殺戮:指大規模的殺害和屠殺。
1. 守護:指保護和維護他人的安全和利益。
2. 救助:指幫助、拯救受到困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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