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训诲督责。 清 唐甄 《潜书·太子》:“天子视朝之餘,太子事师之餘,不离左右,慈以笑语,严以诲责。”
“诲责”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诲责”指通过教导和责备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他人改正错误。核心包含两层行为:“诲”为教导、劝告,“责”为批评、督责,体现既教育又纠正的复合态度。
多用于教育、管理或长辈对晚辈的情境中,例如:
“诲责”是一种既有教育意义又含督促性质的行为,常用于需要引导他人完善自身的情境。其内涵体现了中国传统教育中“严慈并济”的理念,既有温劝解,也有严厉的批评,旨在帮助对象明辨是非、改进不足。
诲责是一个常见的汉字词语,具有丰富的含义和用法。它可以用作名称、动词和名词。
诲责的部首是讠(让字边上的水滴状部分),因此诲责的读音为"讠"的读音。根据《康熙字典》,诲责的总笔画数为七画。
诲责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合成词。它的前一个字"诲"意指教导、教诲;后一个字"责"表示谴责、斥责。这个词通过联结"诲"和"责"的含义,形成了"诲责",表示通过教诲或教导来批评或指责他人。
在繁体字中,"诲责"的写法为「誨責」。
根据古时候的汉字写法,诲责可以写作「誨責」以示其含义。
以下是几个使用"诲责"的例句:
1. 对于这个错误,老师用严厉的言辞诲责了他。
2. 父母以诲责的态度对待孩子,希望他能够改过自新。
3. 他在工作中犯下大错,受到了公司的诲责。
组词:"诲人不倦"、"责无旁贷"、"责任"。
近义词:"指责"、"批评"。
反义词:"表扬"、"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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