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贼的别名。 晋 崔豹 《古今注·鱼虫》:“乌贼鱼,一名河伯度事小吏。”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鳞介篇》:“乌贼,旧説名河伯度事小吏,遇大鱼,輒放墨,方数尺,以混其身。”
“河伯度事小吏”是一个具有双重含义的古代词语,需结合不同文献来源进行解读:
基本含义
指处理事务时过于纠结细节,忽略整体大局,导致错误结果。
出自《史记·霍去病传》的典故“河伯度事小吏,误杀将军”,原指因小吏的疏忽酿成大祸。
用法与延伸
多用于批评缺乏全局观的行为,强调“因小失大”的后果。例如:“项目失败,正是因管理者如河伯度事小吏,只盯琐碎流程,未把控核心风险。”
来源考据
晋代崔豹《古今注·鱼虫》记载“乌贼鱼,一名河伯度事小吏”,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进一步描述其遇险时释放墨汁的特性。
命名缘由
古人认为乌贼释放墨汁混淆视线的行为,类似小吏用琐碎事务掩盖真相,故以此代称。唐代文献提到其墨汁曾被用来书写契约,但字迹会随时间消失。
该词需结合语境理解:
《河伯度事小吏》是一个成语,意为河神伯爵分派工作给下级官员。形容上级领导交给下级做的差事。
拆分部首: 河(hé) + 人(rén) + 彳(chì)
拆分笔画: 河(3笔) 伯(6笔) 度(5笔) 事(5笔) 小(3笔) 吏(5笔)
《河伯度事小吏》这个成语出自古代中国民间故事,原因是河伯是水神的一种形象,据说有权力管理河流的水,掌管着江河之水的冲刷和灌溉,因此往往需要分派差事给下级官员。
《河伯度事小吏》的繁体写法为「河伯度事小吏」。
在古代的汉字书写中,有时候会进行一些变化。可用「河伯渡事小吏」表示《河伯度事小吏》的意思。
领导交给小吏一堆杂事,真是河伯度事小吏。
河伯、度事、小吏、河流、河水、分派、工作
河神指派下属、上司分配工作、上级交代任务
自己管理事务、主动承担工作、领导亲自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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