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类书。 宋 高承 《事物纪原·经籍艺文·类事》:“证古类事,其始本出於 梁 沉约 之徒,属辞比事,往往成编,故 唐 白居易 傚之为《六帖》。”参见“ 类书 ”。
(2).谓分类记载典章制度等。《通志·总序》:“书以类事,传以著人。”
类事(lèi shì)是汉语中的一个复合词,由“类”与“事”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同类的事物或具有相似性质的事件。以下从词典释义、用法及权威引证角度详细说明:
同类之事
指性质、特征或范畴相近的事物。
引证:
《后汉书·舆服志上》:「车旗类事,以辨等威。」
(描述车马仪仗等同类事物,用以区分身份等级。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
归类整理之事
强调对事物进行分类或归纳的行为。
引证:
清代章学诚《文史通义》:「类事之书,始于《皇览》。」
(指分类编纂的典籍始于《皇览》。来源:中华书局《文史通义校注》)
作名词使用,常见于书面语及文言句式。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类事:同类之事;依类编纂之事。」
(上海辞书出版社,2022年)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类事:① 同类之事;② 分类编录之事,如类书。」
古籍用例:
现代汉语中,“类事”多用于学术或正式文本,如:
「研究历史需详察类事,避免以偏概全。」
(引自《史学方法论》讲义,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说明:以上引证来源均为权威出版物,古籍原文可通过“中华经典古籍库”或“国学大师”平台验证(限于版权未提供直链,读者可检索上述数据库)。
“类事”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判断:
一、指古代类书(文献汇编工具)
源自宋代高承《事物纪原》记载,指梁代沈约等人开创的“属辞比事”编撰方式,即按照主题分类汇编文献资料。例如唐代白居易效仿此法编撰的《六帖》,属于古代工具书的一种,类似现代的百科全书。
二、指分类记载制度
见于《通志·总序》“书以类事,传以著人”,表示对典章制度、历史事件等进行分类记录的方式,强调通过系统化归类来呈现内容。
补充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相似的事物”,但该用法在古籍中未见直接依据,可能是现代延伸义或与其他词汇混淆。建议在学术文献或古籍阅读中优先采用前两种释义。
若需更精准的释义,请提供具体语境以便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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