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署名。犹太乐署。 北周 设置。有上士、中士,其职如 周 代大司乐。 唐 有乐部名,系指乐队,分立部、坐部二者,隶属太常,非官职。 清 代复立乐部,主管音乐,以礼部 满洲 尚书或王公大臣兼典乐大臣。参阅《通典·职官七》、《新唐书·礼仪志十一》、《清会典事例·乐部一·职掌》。
(2).古代泛指歌舞戏曲演出单位。 宋 黄朝英 《靖康缃素杂记·乐部》:“余读《江南野録》载 李家明 事,当嗣主时为乐部头,能滑稽善讽諫。” 清 钱泳 《履园丛话·耆旧·穆堂侍御》:“尤工於词曲,善戏謔,举座莫不倾倒。著 南 、 北宋 填词谱, 吴中 诸乐部,莫不宗仰之者。”《花月痕》第一回:“小人南边人,南边有个乐部,生用真男,旦用真女。”
“乐部”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双重含义,主要涵盖官署名和演出单位两类解释,具体如下:
北周时期
北周首次设立乐部,职能类似周代的“大司乐”,主要负责宫廷及国家礼仪音乐的管理。官职设上士、中士,隶属太常寺,是官方音乐机构。
唐代演变
唐代虽未设独立官职,但将宫廷乐队分为“立部”(站立演奏)和“坐部”(坐奏),仍隶属太常寺,专司礼仪音乐。
清代重建
乾隆七年(1742年)复设乐部,由礼部满洲尚书或王公大臣兼任典乐大臣,下设:
宋代
泛指歌舞戏曲团体,如《江南野录》记载的乐部头李家明,负责滑稽戏与讽谏表演。
清代
延续此用法,如文人穆堂侍御曾参与南北宋词谱创作,并组织戏曲演出。
清代乐部还承担大型庆典、娱乐活动的音乐统筹,并制定重要礼仪的乐律规范。
总结
“乐部”既是古代官署(北周、唐、清),也是民间演出团体的代称(宋、清)。其职能从礼仪音乐管理扩展至文化娱乐,反映了音乐在古代社会中的多重角色。
乐部是指一个组织或团体,其成员共同喜爱和从事某种特定兴趣活动的场所。乐团、社团、俱乐部等等都可以被称为乐部。
乐部的部首是木字旁,共有4个笔画。
乐部作为一个汉字词语,源于古代文化,其繁体形式为樂部。
在古代,乐部的汉字写法可能与现代稍有不同。古时的写法包括亦、玩、咼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统一为现代的乐部。
1. 我加入了学校的乐部,现在每周都去参加合唱排练。
2. 这个城市有很多不同类型的乐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加入。
乐团、乐队、乐迷、乐器、音乐、合唱团、舞蹈团等。
俱乐部、社团、组织、团体。
分散、独立、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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