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给;馈赠以满足需要。《宋史·真宗纪二》:“省 河北 戍兵十之五,缘边三之一。所在量军储馈给,勿调民飞輓。”
餽給:馈赠或输送食物以满足需要。餽,通“ 馈 ”。 唐 韩愈 《胡良公墓神道碑》:“侍郎 赵赞 为度支使,荐公为监察御史,主餽给 渭桥 以东军。”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莲香》:“因循数日,沉绵不可復起。邻生见其病惫,日遣馆僮餽给食饮。”
“馈给”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归纳如下:
供给物资
指通过馈赠或运输的方式满足他人需求,常见于军事或官方物资调配场景。例如《宋史》记载的“量军储馈给”即指根据军需调整物资供给。
通假字用法
词中“馈”通“馈”,表示“赠送”或“运输”,强调主动提供资源的含义。
现代汉语中“馈给”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古籍研究或历史语境中,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具体指向(如物资调配或人际馈赠)。
如需更完整的古代文献用例,可参考《宋史》《聊斋志异》等原文。
《馈给》指给予、送给他人所需的物品或意见。它在中文中常用来表示将食物、礼物、信息或帮助等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馈给》两个字的部首分别为“食”和“示”,馈的拆分笔画为8画(食为3画,示为5画),给的拆分笔画为10画(纟为3画,示为5画,丨为2画)。
《馈给》在汉字源流中属于新字,在20世纪初合理创制的,用于表示给别人东西或者供应他人所需。
《馈给》的繁体字为「饋給」,其中「饋」的部首为「飠」,「給」的部首为「禾」。
在古时候,表示馈给的汉字写法多样,如“授予”、“贈予”、“食與”等。
1. 他慷慨地馈给了我们许多食物和水。
2. 我打算馈给她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
3. 这本书将馈给你关于这个话题的详细信息。
赠予、供给、提供、分送、馈赠、馈送
给予、提供、赠送、供给、分发
接受、索取、收取、得到、乞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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