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谓贪欲乃诸苦之根本。语出《法华经·方便品》:“诸苦所因,贪欲为本。” 南朝 梁武帝 《断酒肉文》之一:“出即饮酒,开众恶门;入即噉肉,集众苦本。” 宋 叶廷珪 《海录碎事·道释经》:“永除苦藴,永断苦本。”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第一节:“贪、瞋、痴总称为无明,也称为三毒,贪欲尤为诸苦中之根本,称为苦本。”
苦本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哲学与宗教色彩的复合词,由“苦”与“本”二字构成,其核心含义指苦难的根源或根本原因。以下从词典释义、语源及文化背景角度分述:
本义
“苦本”指痛苦产生的根本原因,强调苦难的深层源头。
例证:《汉语大词典》释为“苦难的根本”,多用于佛教语境,指众生轮回痛苦的根源(如无明、欲望等)。
引申义
在世俗语境中,可泛指任何困境或灾祸的底层诱因。
例证:古籍中“民之饥,以其苦本深”暗喻社会矛盾的根源。
“苦”
《说文解字》释为“大苦,苓也”,本指草药之苦味,后引申为精神层面的痛苦。《广雅》注:“苦,穷也”,含困厄之意。
“本”
《说文》释“木下曰本”,原指树根,后衍生为“事物的根基或起源”。如《论语》“君子务本”即强调根本。
二字组合后,“苦本”从字面可解作“痛苦的根基”,契合其哲学内涵。
该词在佛教典籍中高频出现,如:
《大般涅槃经》云:“无明为苦本。”
《法华经》曰:“诸苦所因,贪欲为本。”
此概念与“集谛”(苦之因)相通,成为佛教四圣谛的核心教义之一,影响后世文学与哲学表达。
参考文献
“苦本”一词主要有两种解释,需根据语境区分:
词义:指贪欲是人生苦难的根本根源。
出处:源自《法华经·方便品》“诸苦所因,贪欲为本”,后被南朝梁武帝《断酒肉文》等佛教文献引用强化此概念。
核心思想:
词义:指通过经历苦难来磨砺本领或成就,属现代语境下的引申用法。
例句:如“创业的苦难成为他的苦本,最终取得成功”。需注意这种用法尚未被权威词典广泛收录,可能与原佛教含义存在差异。
若在古籍或佛教文献中遇到“苦本”,应优先采用第一种解释;现代文本中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为引申义。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法华经》或《中国通史》第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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