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可愕 ”。使人惊讶。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后集·游阅古泉》:“山顶更觉奇峭,必有可喜可噩者,以足惫不果往。”《明诗纪事丁籤·孙一元》引 明 殷云霄 《石川集》:“ 太白山人 诗喜为盛 唐 人音节,凡感佚思作,可喜可愕可悲可嗔一以寓之,发之以豪纵恣肆时。”
从汉语词典学角度考察,“可噩”属于较为罕见的文言复合词,现代汉语已极少使用。其释义需结合单字本义及古籍用例综合考辨:
可
《说文解字》释为“肯也”,本义表许可(《说文解字·可部》)。引申为“值得”“应当”,如《论语·子罕》“未可轻也”。
权威来源:
噩
《说文解字》未直接收录,据《玉篇·㗊部》:“噩,惊人也”,本义指凶梦或惊惧之状(《玉篇校释》)。后引申为“凶险”“不祥”,如《周礼·春官》郑玄注“噩梦谓惊愕而梦”。
权威来源:
“可噩”为偏正结构复合词,核心语义聚焦于“噩”:
属文言书面语,多见于明清小说及笔记体文献。如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一·画皮》有“事亦可噩”之句,形容事件骇人听闻。
《诗经·小雅·斯干》(间接关联)
“维虺维蛇,女子之祥”郑玄笺:“虺蛇穴处,阴类也,喻女子噩事。”此处“噩事”与“可噩”的凶险义相通。
来源:中华书局《毛诗正义》(点校本)。
《左传·昭公七年》
“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杜预注谓“强死者多可为噩”,强调非正常死亡引发的恐惧。
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春秋左传集解》。
可噩(kě è)
语义:指值得警惧的凶险事件或异常征兆,含强烈负面情感色彩。
语体:文言遗存词汇,现代汉语已淘汰,仅见于古籍及仿古文本。
辨析:与“恐怖”“骇人”近义,但更强调事件本身“值得(可)被视作凶兆(噩)”的警示性。
“可噩”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kě è,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细微差异,可结合以下内容理解:
本义:
指“使人惊讶”,常写作“可愕”,强调事物或现象超出寻常认知,引发惊讶之感。
例如:宋代周密《癸辛杂识后集》提到“山顶奇峭,必有可喜可噩者”,这里的“可噩”形容景象令人惊叹。
引申义:
部分释义扩展为“可怕、令人忧虑”,用于描述带来负面影响或不安的情况。
例如:明代殷云霄《石川集》中“可喜可愕可悲可嗔”的用法,体现情感表达的多样性。
需注意,部分网络释义(如“可怕的”)可能存在引申或语境化解读,实际运用需结合具体文本。建议参考《汉典》等工具书或权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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