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可愕 ”。使人驚訝。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後集·遊閱古泉》:“山頂更覺奇峭,必有可喜可噩者,以足憊不果往。”《明詩紀事丁籤·孫一元》引 明 殷雲霄 《石川集》:“ 太白山人 詩喜為盛 唐 人音節,凡感佚思作,可喜可愕可悲可嗔一以寓之,發之以豪縱恣肆時。”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考察,“可噩”屬于較為罕見的文言複合詞,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其釋義需結合單字本義及古籍用例綜合考辨:
可
《說文解字》釋為“肯也”,本義表許可(《說文解字·可部》)。引申為“值得”“應當”,如《論語·子罕》“未可輕也”。
權威來源:
噩
《說文解字》未直接收錄,據《玉篇·㗊部》:“噩,驚人也”,本義指兇夢或驚懼之狀(《玉篇校釋》)。後引申為“兇險”“不祥”,如《周禮·春官》鄭玄注“噩夢謂驚愕而夢”。
權威來源:
“可噩”為偏正結構複合詞,核心語義聚焦于“噩”:
屬文言書面語,多見于明清小說及筆記體文獻。如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卷一·畫皮》有“事亦可噩”之句,形容事件駭人聽聞。
《詩經·小雅·斯幹》(間接關聯)
“維虺維蛇,女子之祥”鄭玄箋:“虺蛇穴處,陰類也,喻女子噩事。”此處“噩事”與“可噩”的兇險義相通。
來源:中華書局《毛詩正義》(點校本)。
《左傳·昭公七年》
“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馮依于人”,杜預注謂“強死者多可為噩”,強調非正常死亡引發的恐懼。
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春秋左傳集解》。
可噩(kě è)
語義:指值得警懼的兇險事件或異常征兆,含強烈負面情感色彩。
語體:文言遺存詞彙,現代漢語已淘汰,僅見于古籍及仿古文本。
辨析:與“恐怖”“駭人”近義,但更強調事件本身“值得(可)被視作兇兆(噩)”的警示性。
“可噩”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ě è,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可結合以下内容理解:
本義:
指“使人驚訝”,常寫作“可愕”,強調事物或現象超出尋常認知,引發驚訝之感。
例如:宋代周密《癸辛雜識後集》提到“山頂奇峭,必有可喜可噩者”,這裡的“可噩”形容景象令人驚歎。
引申義:
部分釋義擴展為“可怕、令人憂慮”,用于描述帶來負面影響或不安的情況。
例如:明代殷雲霄《石川集》中“可喜可愕可悲可嗔”的用法,體現情感表達的多樣性。
需注意,部分網絡釋義(如“可怕的”)可能存在引申或語境化解讀,實際運用需結合具體文本。建議參考《漢典》等工具書或權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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