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名词。僧尼所受戒律之称。意谓戒条圆满充足,故名。其戒条数量,不尽一致。 中国 汉 族僧尼依据《四分律》受戒,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条。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拘尸那揭罗国》:“ 善贤 闻已,心浄信解,求入法中,受具足戒。” 唐 黄滔 《龟洋灵感禅院东塔和尚碑》:“旋将西游,受具足戒于 襄州 龙兴寺 。”亦省作“ 具戒 ”。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梵衍那国》:“及 阿难 之度出家也,其衣变为法服,及受具戒,更变为九条僧伽胝。” 宋 秦观 《圆通禅师行状》:“ 天禧 二年,普度天下僧,遂落髮受具戒。”
具足戒是佛教中比丘和比丘尼必须受持的戒律体系,其名称源于“戒品具足”,即戒条完备、能助修行者趋向涅槃。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具足戒又称“大戒”“近圆戒”,是佛教出家众成为正式僧尼(比丘、比丘尼)的核心戒律。受持此戒标志着修行者正式加入僧团,获得僧伽资格。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戒律约束行为,远离罪恶,最终达到涅槃境界。
戒条数目
八类戒律
具足戒按轻重分为八类:
汉传佛教自隋唐以来主要依据《四分律》受戒,唐代玄奘等僧人亦遵循此制。受戒仪式需在僧团中完成,通过羯磨法确认资格。
具足戒区别于在家居士的“五戒”“八戒”,也不同于沙弥/沙弥尼的十戒,其戒品更完整,约束范围涵盖身、口、意三业。例如,沙弥仅需守十戒,而比丘需守250条,体现了修行层次的递进。
如需了解具体戒条内容或历史案例,可参考《四分律》原文或佛教律宗经典。
《具足戒》是指佛教中的一种戒律,是指僧人或尼人戒律制度的完备性、完整性。
《具足戒》的部首是“⺧”(肉)和“⺼”(肉)。它的总笔画数是12画。
《具足戒》这个词最早出现在佛经《大般若经》之中,是佛教律藏中戒律制度的一部分。
《具足戒》的繁体字为「具足戒」。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中,《具足戒》的字形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整体结构与现代字形相似。
「修道者应该守持《具足戒》,以保持心清净。」
组词:具足、戒律、佛教
近义词:戒律、戒条、戒规
反义词:放纵、放任、犯戒
鳌鸣鳖应把关暴抶标定别有人间不变价格不择手段柴帘成布楚路出内答问如流断不了椟护管谁筋疼海宇宏词缓刑毁絶煎促鉴昧简贤附势角觝戏解夏金德鸠辑克责空静控压李摩云陵道灵会零件镏子煤核眇茫明肃摩诃池排泄配搭蜱蜉戴盆铅镴巧黠清早晨燃料油乳贙幓头牲馈申料诗柄受币手战炭坑逃丁统戎投报巫山一段云香火地献功崤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