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钧半,合四十五斤。《管子·小匡》:“小罪入以金钧分,宥薄罪入以半钧。” 郭沫若 等集校:“分者半也,‘钧分’或‘金分’者即一钧有半。”
“钧分”是古代汉语中的特定计量单位,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钧分指一钧半的重量,合四十五斤(古代一钧为三十斤)。该词出自《管子·小匡》,原文为“小罪入以金钧分,宥薄罪入以半钧”。郭沫若等学者在《管子》集校中解释:“分者半也,‘钧分’即一钧有半”。
“钧”的单独含义
“钧分”的语境
在《管子》中,“钧分”与“半钧”(十五斤)形成对比,用于区分刑罚轻重:小罪罚金四十五斤,更轻的罪罚十五斤。
“钧分”是古代典籍中的专业术语,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具体指代(如刑罚标准)。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更多作为历史或文献研究词汇。
钧分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它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分得公平”。具体含义取决于上下文,常用来描述对待事物或资源的均等分配。
钧分由两个部首组成,左边是“金”字的“钅”部,右边是“分”字的“刀丨”部。它由10个笔画构成。
钧分的来源非常古老,在古代的《说文解字》中有记载。这个词的意思是指将金子切割成相等的份额,从而确保公平分配。
《钧分》在繁体字中保持不变,仍然是“钧分”。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有一些差异。《说文解字》中的写法是“釿分”,“釿”是“金”字的古体。“分”字的基本形态已经与现代基本相同。
1. 有责任感的领导会钧分公平的奖金给团队成员。
2. 在合作项目中,双方应该钧分利益,共同获得好的结果。
钧衡、分配、平分、公平、均匀。
平均、等量、相等。
不均、不平、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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