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才,写作才能。《世说新语·文学》“太叔 广 ” 刘孝标 注引 晋 王隐 《晋书》:“ 虞 与 广 名位略同, 广 长口才, 虞 长笔才,俱少政事。”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时序》:“ 庾 以笔才逾亲, 温 以文思益厚。” 唐 刘知几 《史通·杂说下》:“昔 魏 史称 朱异 有口才, 挚虞 有笔才。”
"笔才"是汉语中较为少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包含两层维度:
一、写作才能的具象表达 指通过文字展现的创作能力与艺术禀赋,最早可追溯至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的《文心雕龙·时序》:"庾以笔才逾亲,温以文思益厚。"此处"笔才"特指庾信的文学创作才能。《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写作才能",强调文字表达的专业性。
二、历史语境中的特殊指代 在唐代科举制度中,该词曾特指"判案文书写作能力"。据《新唐书·选举志》记载,吏部铨选官员时需考核"身言书判",其中"判"即要求应试者具备撰写司法文书的才能,《中国历史大辞典》将此归类为古代职官考核的专业技能。
现代汉语使用中,该词多出现于文学评论领域。例如《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评述鲁迅时,称其"笔才犀利如解剖刀,直指国民性病灶",此处延伸出"通过文字传递思想深度的特殊才能"之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现代汉语分类大词典》将其与"口才"形成语义对应,构成汉语才能表述的二元体系。
“笔才”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指文才或写作才能,强调文字表达能力,与“口才”相对。例如,若某人擅长撰写文章但口头表达较弱,可称其具备“笔才”。
“笔才”和“口才”分别对应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两者无必然关联。例如,晋代太叔广以口才著称,挚虞则以笔才闻名。
“笔才”聚焦于书面创作能力,是中国古代对文字表达特长的典型描述,现代仍可用于强调写作才华的语境。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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