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 汲 冢。 宋 黄庭坚 《和刘景文》:“颇类 鄴侯 家,连墙架书册。残编 汲县 冢,半隶 鸿都 壁。” 史容 注:“ 杜预 《<经传集解>后序》云:‘ 太康 元年 汲县 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参见“ 汲冢 ”。
“汲县冢”是一个具有历史典故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该词由“汲”“县”“冢”三字组成:
组合后的字面含义为“汲县的古墓”,实际多用于表达对历史人物的追思,或代指文化遗存。
据传说,古代汲县曾有一位极具智慧的人物,逝世后人们为纪念他而修建坟墓,称“汲县冢”。后世以此成语表达对先贤的敬仰。但更可靠的历史记载指向西晋时期的考古事件:公元279年(太康元年),汲郡人不准盗掘战国魏襄王墓,出土大量竹简文献(即《汲冢书》),包含《竹书纪年》等珍贵史料。
宋代黄庭坚在《和刘景文》诗中写道:“残编汲县冢,半隶鸿都壁”,此处“汲县冢”即指这批出土文献,暗喻珍贵古籍的散佚与传承。
提示:若需了解《汲冢书》具体内容,可查阅《晋书·束皙传》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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