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规定发给的钱物。 宋 李纲 《建炎进退志总叙下》:“盗贼强壮不能还业者甚众,乘此遣使四路,优给例物以招募之,新其军号,勒力部伍。”《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詔从 琦 请,简 陕西 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挥,仍给例物。”
“例物”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及解释如下:
例物(拼音:lì wù)指按规定发给的钱物,多用于古代文献中,特指官方或特定制度下发放的物资或津贴。
如需进一步探究具体历史背景或文献原文,可参考宋代史书或典章制度研究资料。
例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以质量、数量、功能等方面较好的事物作为榜样或样例。它由两个部分组成——“例”和“物”。
词语“例物”可以拆分成“例”和“物”两个部首,其中“例”的部首是“人”,“物”的部首是“牛”。根据《康熙字典》统计,它拥有10划笔,其中“例”为5划,“物”为5划。
“例物”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在古代的用法是指以某些具有典型特征的事物作为他们类似的其他事物的榜样或样本。
《例物》的繁体字为「例物」。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形式与现代有所不同。以《字形表》记载的金文和篆文为例,字形有一些差异,但整体上可以辨认出“例”和“物”两个字。
以下是一些使用词语“例物”的例句:
1. 他们准备参观一些优秀的企业,以这些例物为榜样来提升自己的发展目标。
2. 这个项目的成功将会成为我们行业的一个例物。
与“例物”相关的组词有:例证、物证、实例、物品等。
与“例物”意思相近的词语有:榜样、范例、典范。
与“例物”意思相反的词语有:失败案例、糟糕的事物。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