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地主废除租田契约,强行收回农民租种的土地。也称抽佃、退佃。
“撤佃”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指地主单方面终止土地租赁关系、收回佃农耕种土地的行为。这一概念常见于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租佃制度中,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词义分解
“撤”表示取消、收回,“佃”指租种土地的行为或关系。组合后意为“撤销租佃契约”。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该词强调“土地所有者主动解除租赁关系”,通常因佃农欠租、土地用途变更或产权纠纷引发。
历史制度特征
在旧时土地私有制下,地主通过“撤佃权”维系对佃农的控制。《中国土地制度史》记载,清代至民国时期,地主可凭“口头或书面契约”随时撤佃,导致佃农缺乏耕作保障,这种现象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才逐步废止。
法律与伦理争议
撤佃行为曾引发社会矛盾。20世纪30年代的《中华民国民法典》虽规定“租佃双方需依约履行”,但司法实践多偏袒地主权益。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分析,撤佃本质是“土地资本对劳动力的剥削形式之一”。
现代引申用法
当代汉语中,“撤佃”偶见于比喻性表述,如描述单方面终止商业合作或资源使用权,但需注意其特定历史语义,避免与现代《民法典》合同解除条款混淆。
“撤佃”是汉语中的历史术语,指封建地主单方面废除租田契约、强行收回农民租种土地的行为。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撤佃”由“撤销”和“佃租”构成,字面意为终止土地租赁关系。其核心指地主通过强制手段收回已出租的田地,常见于封建土地制度中。
实施方式
地主常以加租加押为条件胁迫佃户,若佃户无力承担则强行收回土地,亦称“抽佃”“退佃”“铲田”。这种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剥削性。
历史背景
在传统农耕社会,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佃户需缴纳高额地租。撤佃成为地主维护利益、转嫁风险的手段,加剧了农民贫困化。
近义词 | 反义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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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佃、退佃 | 承佃 |
铲田、抽田 | 续佃 |
需注意:部分网络解释(如称其为成语)存在表述偏差,建议以权威历史文献或词典释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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