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司的吩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八回:“藩臺奉了宪諭,如何敢怠慢。”
宪谕是汉语中的复合词,由“宪”和“谕”二字构成,属书面用语,多用于官方或正式语境。其核心含义为:
上级或权威机构发布的指令、告示或法令,强调内容的权威性与必须遵守性。
源于《说文解字》:“宪,敏也。”后引申为“法度”“典范”,如《周礼》中“宪禁于王宫”指宫禁法令。现代汉语中,“宪”特指宪法或根本性法规,如“立宪”“宪章”。
《说文解字》释为“告也”,指上对下的告知、吩咐,如“圣谕”“手谕”,含正式指令属性。
结合二者,指具有法律效力或行政约束力的官方文书或命令,常见于历史文献中官府发布的通告,如清代地方官员的“宪谕”需民众遵行。
“宪谕:官府告谕。宪,指上官;谕,告示。”
“谕”词条下注明:“特指上对下的文告,如‘手谕’‘宪谕’。”
注:因“宪谕”属生僻词,现代汉语使用频率较低,需结合具体文献理解其语境权威性。
“宪谕”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宪谕”指上司的吩咐,通常用于下级对上级指令的表述,带有正式和尊重的色彩。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八回提到:“藩臺奉了宪諭,如何敢怠慢。”
该词常见于近代文学作品或历史文献中,如清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属于书面语或历史词汇。
在当代语境中,“宪谕”可能仅用于特定历史研究、文学分析或仿古表达中,日常交流一般用“上级指示”“命令”等替代。
若需进一步探究该词在古代官场文化中的具体使用案例,可参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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