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周礼》官名。地官司徒之属。每三乡共乡师二人,掌理治下乡的教育行政,并监督乡以下各级行政长官处理政务。《周礼·地官·序官》:“乡师下大夫四人。” 孙诒让 正义:“乡师二人共三乡,盖以六乡分为左右,左三乡,右三乡,各设乡师二人以主之。”《周礼·地官·乡师》:“乡师之职,各掌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孙诒让 正义:“乡先生以三物教乡子弟,此官则察其教之善否而兴其贤能,与乡老、乡大夫为官联也。”《荀子·王制》:“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閒树艺,劝教化,趋孝悌,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
(2). 春秋 齐 楚 之制,郊内以二千家为一乡,每乡置乡师一人。与 周 制不同。《管子·立政》:“凡孝悌忠信,贤良儁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復於游宗,游宗以復於里尉,里尉以復於州长,州长以计於乡师,乡师以著於士师。”《鹖冠子·王鈇》:“郡大夫修其属县,嗇夫退修其乡,乡师退修其扁(甸)。”
(3).指地方官吏。 清 朱彝尊 《嘉禾篇颂张夫子》:“请发仓粟救鞠訩,乡师为粥吏佐饔。”
乡师是汉语中具有多重语义的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一、古代职官称谓 《周礼·地官》记载“乡师”为周代基层行政官,执掌乡级教化事务,负责监督地方教育、礼仪规范及农事管理。其职能包含“掌其戒令纠禁,听其治讼”,体现古代政教合一的治理特点。清代学者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注疏该职“与州长、党正相联,共司六乡之教”。
二、地方教育机构代称 宋代以后多指乡村学塾,《中国教育制度通史》载录明清时期“乡师”渐成民间对社学、义学教师的通称,承担启蒙教育与伦理传播职责。这种用法在《醒世姻缘传》等明清小说中亦有文学印证。
三、现代语义延伸 当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收录“乡师”作为方言词,在晋语区(山西部分地区)保留“乡村教师”的特定指代,反映传统文化在方言中的遗存。教育部2015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文本中,该词被规范化为“乡村教师”的简称。
“乡师”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语,其解释需结合历史背景和语境,以下为详细分析: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时期的具体职责差异,可参考《周礼》原文或相关历史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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