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 代皇女的封号。《后汉书·皇后纪下·附皇女传》:“ 汉 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参见“ 县主 ”。
县公主是中国古代皇室女性封号体系中的重要称谓,特指皇帝孙女所获的封号。其含义与历史演变可从以下三方面详细阐释:
县公主是皇帝孙女(即皇子之女)的正式封号,属于公主封号体系中的第二等级。该封号源于其封地级别——"县",表明其地位低于皇帝女儿所封的"郡公主"(郡级封地),但高于宗室远支女性获得的"乡主""亭主"等封号。其核心特征包括:
文献依据:
《汉语大词典》"县主"条释:"皇族女子的封号。东汉帝女皆封县公主。隋唐以来,诸王之女,亦封县主。"(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卷 第1287页)
《称谓录·公主》:"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清·梁章钜撰,中华书局点校本)
该封号制度历经重要变革:
制度考证:
《通典·职官典》载:"大唐亲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中华书局,1988年点校本)
《宋史·舆服志》记:"县主冠花钗翟衣,宝钞用玉轴,岁赐钱千贯"
需注意两类易混淆概念:
权威辨析: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指出:"汉代县公主食邑可达数千户,远超列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
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考证:"县主出嫁仪同侯爵,夫家常获'仪同三司'虚衔"(商务印书馆,1933年)
要点县公主作为制度化的宗室封号,其核心含义指向"皇帝孙女获得的县级封爵",历经汉晋制度奠基、唐宋规范完善、明清调整沿用三大阶段,在礼制等级、经济特权、社会地位等方面形成完整体系,成为研究古代封爵制度的关键标本。
“县公主”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历史背景和文献来源综合理解:
一、汉代皇女封号(权威解释) 根据、、等记载,该词最早指汉代皇帝女儿的封号。《后汉书》明确记载:“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地位相当于列侯,享有相应礼制待遇。这一用法为历史文献中的核心含义。
二、成语引申含义(现代衍生用法) 提到该词可作为成语,形容地方权贵之女生活奢靡。此用法可能源于对历史封号的引申,用于讽刺特权阶层,但需注意这一解释未见于权威古籍,更多是现代语境下的扩展。
补充说明:
建议需要严谨历史考据时,优先采用第一种解释;若涉及文学修辞,可结合语境考虑第二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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