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仵作。 明 归有光 《张贞女狱事》:“及典史来验, 巖 ( 胡巖 )尚扬扬在外,为赂騐者, 贞女 喉下刀孔容二指,尚有血沫喷涌,仵人裂其颈,谩曰:‘无伤者。’……市人尽呼寃,或奋击仵人。县令亦知仵人受赂,然但薄责而已。”
仵人(wǔ rén)是古代汉语中对专职验尸人员的特定称谓,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职业属性 仵人指古代官府中负责检验尸体、协助案件调查的专业人员。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词最早见于宋代司法文献,其职责包括"验伤痕、辨死因、录状词",属于古代刑狱体系中的技术工种。《说文解字》释"仵"为"逆也",引申为"对逆亡之事进行勘验"的专门人员。
历史演变 唐代《唐律疏议》已将"仵作"列为法定检验人员,至宋代《洗冤集录》系统规范了仵人的工作流程,要求"凡检复需仵作行人声明致命缘由"。明代《大明律》更明确规定"州县各置仵作三名,每名岁给工食银六两",可见其制度化的职业发展轨迹。
职能范围 除尸体检验外,清代《律例馆校正洗冤录》载明仵人需具备"辨骨色、验毒物、识器械伤"等专业技能。在实际操作中,还需配合刑房书吏制作"尸格"(验尸报告),并接受"三日一比"的定期考核制度。
文化意义 该词在《红楼梦》(第八十六回)等文学作品中亦有出现,侧面反映了古代司法检验制度的社会认知。现代法医学界普遍认为,仵人群体实为"中国古代司法检验制度的执行主体",其职业规范对当代刑事科学技术发展具有历史参照价值。
“仵人”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wǔ rén。根据现有资料,其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指古代从事尸体检验、伤情鉴定的职业人员,即“仵作”的别称。这类职业在传统司法体系中负责协助官府勘验尸体或伤情,记录相关证据,属于古代刑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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