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誓以之为惩戒。 明 方孝孺 《与郑叔度书》之二:“僕少读 韩氏 文而高其辞,颇恨其未纯於圣人之道……矩度不能造 颜 、 孟氏 之域。为贤者指笑,目为文人。心窃少之,从总角輒自誓惩。”
“誓惩”是一个由“誓”和“惩”组成的汉语词语,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多用于法律、道德或公共事务讨论中,例如:
明代方孝孺在《与郑叔度书》中以“誓惩”自省,表示通过立誓来警戒自身行为(“从总角輒自誓惩”)。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更常见于古文或特定语境。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引申义,可参考《汉语辞海》等工具书。
《誓惩》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发誓惩罚,表示以严厉的惩罚来断绝恶习或打击犯罪行为。
《誓惩》由“言”和“心”两个部首组成,拆分后的笔画数分别为言(7画)和心(4画)。
《誓惩》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论语·八佾》:“夏后拱而礼仪卑,乘马不辟草创,食不重肉。”其中“不辟草创”一句,意即不惧怕树丛中的刺草。这句话被引申为反对放纵、不加惩罚的意思。
《誓惩》的繁体字为「誓懲」。
古代的《誓惩》通常写作「誓懲」,其中的「懲」部分是单独的字形,表示了对罪恶的惩罚。
1. 他发誓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的誓惩。
2. 法律的重裁是对犯罪行为的有效誓惩。
1. 诛誓:表示发誓要将某人杀死,进行极端的惩罚。
2. 谴誓:表示通过宣判和判决来对罪犯进行严厉的惩罚。
3. 惩罚:表示对犯罪行为进行惩治或者对错误行为进行惩戒。
1. 严惩:表示严厉地进行惩罚或者制裁。
2. 重罚:表示对犯罪行为进行严格的刑罚。
3. 斩除:表示要消除或铲除恶习或危害。
1. 宽恕:表示对犯罪行为或错误进行原谅,不再进行惩罚。
2. 释放:表示解除对某人的监禁或束缚,不再进行惩戒。
3. 原谅:表示对过错或错误行为不再计较或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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