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后期,在有军事的省份中,通常设有处理特殊事务的机构,称善后局。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清 史致谔 《复买忒勒函》:“黄头勇三百名,既蒙教练洋枪,可期得力。已飭善后局查照本地雇勇章程给予口粮。” 退思 《广东人对于光复前途之责任》:“吾民之财,为善后局所吸收者,每岁之中,以鉅万计。”
善后局是清代中后期为处理地方突发性事务而设立的临时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灾荒赈济、战争善后、工程修复等专项事务,具有应急性与临时性特征。其名称由“善后”(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与“局”(临时机构)组合而成,属历史行政术语。
根据《汉语大词典》,“善后局”指清代在地方设立的临时办事机构,专司处理战争、灾荒等重大事件后的遗留问题,如安置流民、重建设施、发放赈款等。其核心职能是“事后处置”,强调对突发危机的系统性善后管理。
起源与性质
善后局诞生于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运动时期。为应对战后重建的复杂需求,清政府授权地方督抚设立临时机构,统筹财政、民政与工程事务,如曾国藩在江南设立的“善后总局”。
典型职能
在当代语境中,“善后”一词仍保留其本义,泛指对突发事件(如事故、灾害)的后续处理工作,而“善后局”作为历史概念,常见于晚清史研究及文献中。
参考来源
善后局是清代后期设立的临时性行政机构,主要用于处理军事或突发事件后的特殊事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善后局起源于清朝后期(约19世纪中后期),主要在有军事活动的省份设立。其职能不纳入常规行政体系,而是由总督、巡抚直接管理,可绕过常规财政程序支取款项。
特殊事务处理
负责战乱、灾害等重大事件后的重建工作,包括安置流民、发放赈灾物资等。
财政调配
例如清史致谔记载,善后局曾按地方章程发放雇佣兵勇的口粮(《复买忒勒函》),并直接征收民间资金用于应急。
临时性决策
督抚通过善后局可快速决策,如调配军队、协调地方资源等,避免了常规行政流程的拖延。
当代语境中,“善后局”也被引申为比喻性说法,指代任何处理后续问题的临时机构或部门,但这一用法属于非官方表述。
若需进一步考证具体案例或地域运作细节,可参考清代地方志及官方奏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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