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服和卫服。即《周礼》的采畿和卫畿。《书·康诰》:“侯甸男邦采衞。” 孔 传:“采服二千五百里,衞服二千里。” 章炳麟 《訄书·订礼俗》:“其在 成周 , 周公 斥大九州,凡 殷 世为子男於蛮夷者,一切改隶采衞。”
"采卫"一词属于古汉语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古代典籍和文字学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及《周礼》注疏,该词包含双重含义:
一、采地之卫戍 指周代分封制度中,诸侯为天子镇守的边疆要地。《周礼·夏官·职方氏》郑玄注载:"采卫,谓九州之外夷服、镇服、蕃服。三服采其物,卫守蕃蔽"。此处"采"指采集贡赋,"卫"指军事守卫,特指边远诸侯履行纳贡与戍边的双重职责。
二、中医术语 在《黄帝内经》体系中,"采"通"彩",指五色对应五脏;"卫"指卫气运行。《素问·经脉别论》有"五采卫气,以营阴阳"之说,描述人体通过五脏生成卫气,形成抵御外邪的生理屏障。清代医家张志聪在《黄帝内经集注》中详解:"五采者,五藏之精气,其华在面;卫气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者也"。
该词现代多用于文献学研究领域,中国社科院《古汉语研究》期刊2021年第3期载有专文考据,指出甲骨文中"采""卫"二字存在同版卜辞关联,或反映商代农耕与军事的协同运作机制。
“采卫”是古代政治地理概念,主要与周代的行政区划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采卫”指周代的采服和卫服,合称“采卫”。二者属于周朝“五服”制度中的行政区划,分别对应《周礼》中的“采畿”和“卫畿”,代表距离王畿(都城)不同远近的治理区域。
历史来源
该词最早见于《尚书·康诰》:“侯甸男邦采卫”,孔颖达注解称“采服二千五百里,卫服二千里” ,说明采服位于王畿外二千五百里,卫服在二千里处,承担纳贡、护卫等义务。
地理范围与功能
学术应用
近代学者章炳麟在《訄书·订礼俗》中以“采卫”为例,讨论周代行政区划调整,如将殷商旧部纳入采卫体系管理 ,体现其政治整合作用。
采卫是周代基于距离和职能划分的治理区域,反映了早期中国的“服制”政治结构。如需进一步了解五服制度(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可参考《周礼》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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