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谓三种不孝顺父母的行为。(1)指陷亲不义,不求仕宦,无子绝祀。《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汉 赵岐 注:“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絶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2)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元 本 高明 《琵琶记·张大公扫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这三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斋。”
“三不孝”是中国古代伦理观念中的重要概念,最早见于儒家经典《孟子·离娄上》。根据历代注疏及词典解释,其具体含义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阿意曲从,陷亲不义
指盲目顺从父母的错误言行,导致父母陷入不义境地。例如父母有过错却未加劝诫,反而纵容其违背道义的行为(来源:《孟子》原文及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在家庭贫困、父母年老时,子女不愿通过担任官职或从事正当职业来获取俸禄以赡养父母。这种行为被视为未尽经济供养之责(来源:汉典“三不孝”词条释义)。
不娶无子,绝先祖祀
指不娶妻生子,致使家族血脉断绝、祖先祭祀无人继承。古代社会将延续宗族视为孝道核心义务之一(来源:国学大师网《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
该概念体现了传统孝道中“谏诤”与“奉养”并重的伦理要求,强调子女需以道义为准则处理亲子关系,而非片面服从。其权威性源于儒家经典体系,历代注疏如汉代赵岐《孟子章句》、清代焦循《孟子正义》均对此有详细阐释。
“三不孝”是中国古代伦理观念中的重要概念,最早出自《孟子·离娄上》,后由东汉经学家赵岐在《孟子注》中系统阐释。其核心含义如下:
阿意曲从,陷亲不义
指盲目顺从父母,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劝谏,导致其行为违背道义。例如父母做违法或不道德之事时,子女若一味附和则属于不孝。
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在家庭贫困、父母年迈时,子女不谋求官职或生计以赡养父母。古代“禄仕”指通过仕途获得俸禄,现代可理解为未尽经济供养责任。
不娶无子,绝先祖祀
不结婚或无后代,导致家族祭祀断绝。孟子强调“无后为大”,即此条为最严重的不孝。
建议结合《孟子》原文及历代注释深入理解,不同历史阶段对孝道的诠释可能随社会变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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