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瑀 ,字 元瑜 。为 曹操 掌记室,善军国书檄。后因以喻指执掌文书的官员。 唐 杜甫 《送蔡希鲁都尉还陇右因寄高三十五书记》诗:“因君问消息,好在 阮元瑜 。” 唐 白居易 《醉送李协律赴湖南辟命因寄沉八中丞》诗:“不羡君官羡君幕,幕中收得 阮元瑜 。”
阮元瑜是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著名文学家阮瑀的表字。据《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记载,阮瑀(约165-212年)字元瑜,陈留尉氏人,位列“建安七子”之一,其文风以书檄著称,《典略》评其章表书记为“今之儁也”。曹操曾因阮瑀避世不应召而焚山相逼,终使其出仕为司空军谋祭酒,与陈琳共掌记室。
《文心雕龙·章表》记载阮瑀的《为曹公作书与孙权》兼具“文举(孔融)之荐祢衡,气扬采飞;孔明(诸葛亮)之辞后主,志尽文畅”的特点,展现其刚健畅达的文风。其存世作品收录于《阮元瑜集》,代表作《驾出北郭门行》揭露社会现实,被《乐府诗集》收录为汉乐府名篇。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中国历史大辞典》指出,阮瑀之子阮籍、孙阮咸均为魏晋“竹林七贤”代表人物,形成陈留阮氏文化世家。其家族文学成就可在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官网查询原始文献(ctext.org),《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收录其完整诗作。
“阮元瑜”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文献中有以下解释:
历史人物指代
阮瑀(字元瑜),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文学家,为曹操掌记室,擅长撰写军国文书(如檄文),后成为“执掌文书的官员”的代称。例如杜甫《送蔡希鲁都尉还陇右因寄高三十五书记》中“好在阮元瑜”,即以“阮元瑜”比喻高适的书记官身份。
文学与历史典故
在唐诗中常被用作幕僚或文职官员的象征。例如白居易《醉送李协律赴湖南辟命因寄沉八中丞》中“幕中收得阮元瑜”,暗指李协律的幕僚才能。
部分文献(如)提到“阮元瑜”是阮籍(东汉文学家)与琴师元瑜的合称,意指才华出众者。但此说法权威性较低,主流观点仍以“阮瑀”为核心释义。
“阮元瑜”主要用于代指文职官员或幕僚,源自三国时期阮瑀的职位与文才。在古典诗词中多用于称颂他人的文书能力或身份,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全唐诗》相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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