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心存残忍,违背天理。《论语·宪问》“未仁乎” 宋 朱熹 集注:“忍心害理,不得为仁也。”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献六·贺医闾》:“忍心害理,君子肯为之乎?” 鲁迅 《<朝花夕拾>后记》:“则 同治 年间就有人以﹝ 郭巨 ﹞埋儿等事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
“忍心害理”是一个汉语成语,其详细解释如下:
指人心肠狠毒,违背道德伦理,做出残忍或不讲道义之事。该成语由“忍心”(忍受内心的矛盾)和“害理”(违背天理)两部分构成,强调为达目的不惜伤害他人或违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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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心害理》是一个成语,意为不顾良知和道义,毫不顾念正义和道理。
《忍心害理》的拆分部首为心(xīn)和害(hài),笔画为16画。
《忍心害理》最早出自《庄子·大宗师》篇,用来形容那些蓄意伤害他人,完全违背道义和良知的行为。
《忍心害理》的繁体字为「忍心害理」。
古时的「忍心害理」使用的字体和现代有所区别。例如,「忍」字在古代写作「不」,「心」字在古代写作「㾗」,「害」字在古代写作「坏」,而「理」字与现代相同。
他为了私利,完全忍心害理,背叛了自己的朋友。
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害人不浅、不害但有益
不择手段、肆意妄为、罔顾良知
重视正义、矢志不渝、谨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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