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捕。《周礼·秋官·禁杀戮》:“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贾公彦 疏:“ 玄 谓‘攘犹却也,却狱者,言不受也’者,谓人有罪过,官有文书追摄,不肯受者。”
“攘狱”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攘狱指拒捕行为,即罪犯抗拒官府逮捕。该词出自《周礼·秋官·禁杀戮》,原文记载:“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贾公彦对此注解称,“攘犹却也,却狱者,言不受也”,即官府发出追捕文书时,罪犯拒不接受。
“攘狱”属于古代法律术语,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历史文献分析。其核心含义强调对官府执法行为的直接反抗,与当代法律术语“拒捕”对应。
如需进一步了解《周礼》原文及注解,可参考相关古籍或权威历史文献。
《攘狱》是一个汉语词汇,用于形容破门抢救囚犯、搏击对抗狱卒等含义。这个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历史上的反抗暴政和追求自由的斗争中。
词语“攘狱”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攘”和“狱”。部首分别是“攵”和“犭”。其中,“攵”是“又”字旁,属于偏旁部首;“犭”是“犬”字的另一个写法,也属于偏旁部首。根据部首和相关的笔画数进行排序的话,“攵”为第3笔,“犭”为第3笔。整个词语“攘狱”的总笔画数为20。
繁体字中,“攘”字是用「攘」来表示;“狱”字是用「獄」来表示。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中,一般采用“攵”和“犬”作为部首。
1. 英勇的抗日战士决心攘狱一跃而出。
2. 他们奋不顾身,攘狱解救同伴。
1. 攘除:指除去、清除。
2. 攘外:指抵制外来势力。
3. 灭狱:指消灭、摧毁监狱。
1. 打破:指破门而入。
2. 救助:指解救困境中的人。
1. 关狱:指将罪犯囚禁起来。
2. 安抚:指安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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