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周礼》以秋官司寇掌刑狱,后世因称刑部长官为秋卿。 唐 刘禹锡 《答白刑部闻新蝉》诗:“何事秋卿咏,逢时亦悄然。” 宋 王安石 《崔峄可刑部侍郎致仕》:“进贰秋卿,以荣居息。”
(2). 南朝 梁武帝 天监 七年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卿总为秋卿。参阅《隋书·百官志上》。
秋卿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官职称谓,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详细阐述:
秋卿指中国古代掌管刑狱、司法的官职。
该词源于《周礼·秋官》,其中“秋官”主刑罚,因秋季象征肃杀之气,故以“秋”代指司法职能。后世将刑部尚书及其属官雅称为“秋卿”,成为司法体系官员的统称 。
西周设“六官”,秋官(大司寇)执掌刑法、诉讼及邦国禁令,其职能涵盖现代司法与外交事务 。
隋唐确立“三省六部制”,刑部尚书为最高司法长官,属官(侍郎、郎中等)皆可称“秋卿”,凸显其职权与《周礼》的承袭关系 。
明清时期,“秋卿”仍为刑部官员代称。如《明史·职官志》载刑部“掌天下刑名”,其长官位列“九卿”之一 。
古人以“秋卿”暗喻司法威严。如明代王世贞诗句“秋卿署里霜华重”,借秋日肃杀烘托刑官庄重 。
作为古代“六卿”(天官冢宰、地官司徒等)之一,“秋卿”体现五行思想中“秋属金,主刑律”的哲学观 。
现代汉语中,“秋卿”属历史词汇,仅见于典籍研究与文学创作。其词义未扩展至其他领域,仍严格指向古代司法官职系统 。
参考资料来源:
“秋卿”是一个具有历史渊源和多重含义的词语,具体解释如下:
刑部长官的代称
源自《周礼》中的“秋官司寇”,因其掌管刑狱,后世将刑部尚书或刑部长官称为“秋卿”。例如唐代刘禹锡的诗句“何事秋卿咏”便指刑部官员。
背景补充:古代遵循“春生秋杀”的自然规律,死刑案件多在秋季审理(称“秋审”)、执行(称“秋决”),故刑部与“秋”关联紧密。
南朝梁的官职统称
梁武帝天监七年,将卫尉、廷尉、将作大匠三职并称为“秋卿”,分属不同职能。
作为名字时,“秋”象征成熟、收获,“卿”表示尊贵或谦称,整体寓意谦和、稳重。多见于男性姓名,偶有女性使用。
该词需结合语境区分含义,古代多指官职,现代则偏向姓名用字。若需进一步考证官职体系,可参考《周礼》《隋书》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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