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明 以来,税粮、漕粮、马草等折收银两的部分,叫“轻齎银”。 清 代漕粮加征的耗米,除随船给运四斗外,其余耗米折征银两,并按兑运远近规定数额。见《清史稿·食货志三》。《明史·食货志三》:“轻齎银者, 宪宗 以诸仓改兑,给路费,始各有耗米;兑运米,俱一平一鋭,故有鋭米;自随船给运四斗外,餘折银,谓之轻齎。”
轻赍银(qīng jī yín)是明清时期赋税制度中的一个特定术语,指将部分实物赋税(特别是漕粮)折算成银两征收的形式。其核心含义与特点如下:
基本定义与性质
指在征收实物税(主要是田赋中的粮食,即漕粮)时,将其中一部分按官方定价折算成白银征收,而非全部征收实物。这属于折征或折变的一种形式。其名称中的“轻”指减轻运输负担,“赍”指携带、运送,合起来意指便于携带运输的银两形式。
历史背景与目的
轻赍银制度主要在明代中后期及清代推行。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漕运的困难与成本高昂。将部分漕粮折银征收,一方面减轻了百姓运送实物到指定仓库(特别是京师)的劳役负担和损耗风险,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官府在漕粮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和损耗。它适应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趋势。
折算方式与内容
通常是将漕粮中质量要求较高、运输损耗较大或非核心消费的部分(如用作运费补贴的“耗米”、特定品种的米等)按官方规定的比价折算成白银。例如,明代规定部分地区的漕粮可以“四石折银一两”或其他特定比例进行折征。这笔银两被称为“轻赍银”。
主要用途
征收上来的轻赍银主要用于补贴漕运费用,如支付运军(负责运输的士兵)的工食银、修理船只的费用、沿途的损耗补贴等。它本质上是将实物税中用于覆盖运输成本的部分货币化,提高了财政运作的效率。
制度演变与意义
轻赍银是明清赋役货币化改革(如“一条鞭法”及其后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国家财政从依赖实物和力役向依赖货币征收的转变趋势,简化了征收程序,也促进了白银在财政体系中的流通。然而,其具体实施中,折价标准是否合理、银两成色要求等也可能给纳税人带来额外负担。
权威参考来源:
“轻赍银”是元明至清代赋税制度中的术语,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指税粮、漕粮、马草等实物赋税中折合成银两征收的部分。其名称中的“轻赍”意为“便于携带”,因银两比实物更易运输和核算。
《明史·食货志三》和《清史稿·食货志三》均提及该制度,说明其延续性与官方规范性。
轻赍银是古代赋税货币化的典型表现,反映了从实物税向银两税过渡的趋势,兼具经济效率与管理优化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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