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弃儿。 宋 苏轼 《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之二:“磨刀入谷追穷寇,洒涕循城拾弃孩。”
“弃孩”是现代汉语中对“被遗弃儿童”的简写,指因家庭贫困、疾病、性别歧视等原因被父母或监护人主动抛弃的未成年人群体。《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未获法定监护人有效监护的未成年个体”,强调该群体处于法律保护缺失状态。
从历史维度考察,《中国社会史》记载,弃婴现象在战乱饥荒年代尤为突出,如清代《荒政全书》载有“路遗婴啼”的灾年场景。现代社会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弃孩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该条款为儿童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显示,2023年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共接收弃孩3876例,其中68%患有先天性疾病。专业救助机构通过DNA比对、全国打拐系统等技术手段,已建立包含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寻亲安置的全流程救助体系。
“弃孩”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qì hái,指被遗弃的孩童,即“弃儿”。以下从三个方面详细解释:
词义构成
文学溯源 最早见于宋代苏轼《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诗句:“磨刀入谷追穷寇,洒涕循城拾弃孩”,描绘了战乱中百姓含泪捡拾被弃婴儿的场景,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色彩。
现代使用 该词属于书面语,常见于文学作品或历史文献。现代语境中,相关现象多使用“弃婴”“留守儿童”等更具体的表述。需要注意与“舍弃孩子情感表达”等引申义区分(如造句案例中提到的“舍弃孩子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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