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浅繆 ”。谓肤浅而多谬误。 宋 苏轼 《乞不分经取士》:“臣等近奉勑权知贡举,窃见自来条贯,分经取士,既於逐经中纽定分数取人,或一经中合格者少,即取词理浅谬卷子以足其数。”《宋史·钱明逸传》:“文辞浅繆,岂应冒居翰院?” 清 曾国藩 《复吴南屏书》:“浅谬之见,惟希裁正。”
“浅谬”属于较为罕见的汉语复合词,其含义需结合字源及语境分析。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浅”本义为水不深,引申为学识、见解等不深厚,如《汉书·扬雄传》中“浅为众人”;“谬”指错误、不合情理,如《礼记·中庸》“考诸三王而不谬”。二字组合后,“浅谬”可理解为“粗浅且错误的认知或论断”,常用于学术批评或观点辩驳场景。
从构词逻辑看,“浅谬”属并列式结构,强调“浅”与“谬”的双重属性。清代学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曾用“肤廓浅谬”评价某些考据之失,可见该词多用于指涉学术研究中的双重缺陷。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专业文献或仿古语境。
“浅谬”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qiǎn miù,其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解释:
基本释义
“浅谬”指内容或见解肤浅且包含较多错误,常用于形容论述、观点等缺乏深度且存在明显谬误。该词也可写作“浅缪”,属同义异形词。
字义分解
文献与用法
该词在历史文献中可见用例,例如:
应用场景
多用于学术批评或严肃讨论中,指代内容不够深入且存在明显漏洞的论述,常见于对文章、观点、考据等的负面评价。
总结而言,“浅谬”强调双重缺陷:既缺乏深度,又存在错误,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贬义色彩。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或古典文献中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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