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赎罪的钱。《汉书·武帝纪》:“九月,募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明史·刑法志一》:“律,凡文武官以公事犯笞罪者,官照等收赎钱。”
赎钱指用于赎回抵押品、人身自由或抵偿罪责的货币,属特定语境下的财物支付形式。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分层次解析: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为:用财物换回抵押品或人身自由,如“赎身”“赎当”。其核心是通过支付代价解除原有约束或债务关系。
泛指货币或资金,作为交易的一般等价物(《汉语大词典》)。
赎钱即为达成“赎”的目的而支付的货币,常见于三类场景:
指向当铺支付本金及利息,取回抵押物品(如《警世通言》中“凑足赎钱,取还原物”)。
旧时指支付钱财免除劳役或解除奴籍(如《清史稿》载“纳赎钱免徭役”)。
古代以钱财抵减刑罚,如《唐律疏议》规定“赎铜百斤”可代杖刑。
先秦典籍《周礼》已载“赎刑”制度,汉代以黄金计赎值,至明清转为白银支付(《中国货币史》彭信威著)。现代汉语中,“赎钱”多用于典当、古籍文献及方言表述(如闽南语保留“赎契钱”说法)。
参考资料
“赎钱”是古代法律中的特定术语,指通过缴纳钱财来抵消或减轻刑罚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赎钱(shú qián)指用于赎罪的钱财,常见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例如《汉书·武帝纪》记载“募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即允许死刑犯缴纳五十万赎钱降罪一等。
刑罚替代机制
汉代起,赎刑制度允许罪犯缴纳一定金额代替刑罚,如《明史》提到官员因公事犯笞罪时“官照等收赎钱”,即按官职等级缴纳赎钱。
经济调节功能
赎钱数额根据罪行轻重和身份差异调整。例如《汉书》中死刑赎钱需五十万,而普通笞刑可能更低,体现“以财代刑”的灵活司法手段。
赎钱(赎刑钱)属于司法制度范畴,而赎金(如、7所述)多指绑架案中换取人质的钱财,二者性质不同。例如赎金是非法勒索,赎钱则是合法刑罚替代措施。
当代法律已废除赎刑制度,但“赎”字仍保留“弥补过错”的引申义,如“将功赎罪”。需注意,现代中文的“赎金”与古代“赎钱”已无直接关联。
提示:如需查看更多历史案例,可参考《汉书·刑法志》《明会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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