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曹斩决。《三国志·魏志·高柔传》:“及 渊 谋逆,帝不忍市斩,欲就狱杀之。”
"市斩"为汉语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在闹市执行斩首的刑罚,具有示众威慑作用。该词由"市"(集市)与"斩"(斩首)复合构成,最早见于秦汉时期刑罚制度。根据《古代刑罚制度考》记载,市斩作为五刑之外的补充刑罚,主要适用于危害社会秩序的罪行,执行地点多选在人流密集的"市"门附近。
从词义演变看,《说文解字注》释"斩"为"截也",强调其断绝肢体的本义,而"市"在《周礼》中特指官方设立的交易场所,二者组合形成特定法律术语。汉代司法案例显示,市斩常与"弃市"并称,指将尸体暴露于市三日以上的完整行刑流程。
该词在古典文献中的使用存在语境差异:《汉书·刑法志》所述"市斩"侧重刑罚的公开性,而唐代《通典·刑制》记载则强调其区别于腰斩、枭首的特定行刑方式。现代《汉语法律词典》将其归类为"已废止肉刑",注明最后记载见于明清律例的特别条款。
“市斩”是一个古代刑罚相关的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指在市曹(即市场、街市等公共场所)公开执行斩首的刑罚。这种行刑方式具有公开警示的作用,通过示众威慑民众。
该词主要见于古代史书和律法文献,如《三国志》等,现代词典(如汉典、沪江词典)也收录此词。
“市斩”是古代公开行刑制度的体现,兼具法律惩戒与社会教化功能。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相关刑罚制度,可参考《三国志》等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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