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士师 ”。
士史一词在《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中均未收录,其构词方式属于"士"与"史"的单字组合。根据汉字学理据可作如下解析:
一、单字溯源
"士"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事也",本指成年男子,后衍生出官吏、读书人、武士等义项,如《康熙字典》引《周礼·冬官》"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来源:汉典网)。
"史"甲骨文作手持簿册形,《说文解字》释为"记事者也",初指史官,后扩展为历史、史书等义,《玉篇》载:"史,掌书之官也"(来源:教育部《异体字字典》)。
二、组合推测 该词可能为历史文献中的临时组合,如《后汉书·舆服志》有"士史之冠"记载,指低级官吏的服饰规制。另见《居延汉简》简文"士吏""士史"交替使用,学界考释为汉代边塞戍卫系统的基层武官职称(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数据库)。
三、现代使用 在当代语言实践中,"士史"尚未形成固定词义,常见于日本姓氏"士史"的汉字表记,或个别学术论著中作为"士人历史"的简称使用,如《东亚士史研究》论文集(来源: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
“士史”一词在古代文献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拼音:shì shǐ
注音:ㄕˋ ㄕˇ
词性:名词
结构:由“士”(独体字)和“史”(独体字)组成。
古代官职
“士史”即“士师”,是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负责司法与刑罚管理。例如《周礼·秋官·士师》记载其职责包括掌管“五禁之法”(宫禁、官禁、国禁、野禁、军禁)。
《孟子·公孙丑下》中提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说明其具有司法裁决权。
兵众或军队
在《礼记·曲礼上》中,“士师”被解释为兵众,如载有“前有士师,则载虎皮”,意指行军时以虎皮象征兵威。南朝颜延之的《阳给事诔》中也用“士师”代指军队。
现代网络语境中,“士史”偶见于调侃性表述,如“史上最权威的人:砖家叫兽”,但此用法与历史含义无关,需注意区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礼记》等典籍,或查阅《汉语大词典》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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